小規模減免的增值稅年報怎麼做調整?

小規模減免的增值稅年報怎麼做調整

符合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政策的免稅銷售額,應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不填寫本欄次。符合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政策的增值稅免稅額,應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18欄“小微企業免稅額”。

1.小規模納稅人中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當月銷售額(含應稅銷售額、政策性免稅銷售額、出口免稅銷售額和固定資產處置銷售額)未超過3萬元的(按季申報為9萬),應將其中的應稅銷售額和固定資產處置銷售額部分填入第7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欄次,而第1、4欄不再填入數據。

2.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個體工商戶,當月銷售額(含應稅銷售額、政策性免稅銷售額、出口免稅銷售額和固定資產處置銷售額)未超過3萬元的(按季申報為9萬),應將其中的應稅銷售額和固定資產處置銷售額部分填入第8欄“未達起徵點銷售額”欄次,而第1、4欄不再填入數據。

小規模減免的增值稅年報怎麼做調整?

3.如果小規模納稅人當月銷售額已超過3萬元的(按季申報為9萬),則根據銷售額性質分別填入第1、4、9、10欄次,不再填入第7、8欄次。 4.第14、15、16欄次的“本期免稅額”,對應根據當期填入第6、7、8欄次的“免稅銷售額”×3%徵收率計算填入。

《財政部印發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的通知》(財會〔2013〕24號)。

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財稅〔2013〕52號文件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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