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县委巡察办突出“精准严实”要求提高巡察报告质量

近日,洋县县委巡察办在汲取市委巡察先进经验和总结自身实践成效的基础上,突出“精准严实”,为巡察组撰写巡察情况报告提出要求,确保四个巡察组高质量完成县发改局、农业局、科技局、档案局、县工商联、谢村镇、戚氏办事处、黄安镇8个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报告。

一是内容概括要“精”。巡察报告重点突出被巡察单位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判断问题性质,应用精准语言准确表达,精准反映被巡察单位情况,确保写入报告的问题客观具体,让被巡察党组织信服。

二是文字表述要“准”。巡察报告做到行文、格式、语言规范,标题定性表述准确,文字表述准确精练易懂,尽量用数字量化,不用模糊词、表述模棱两可和产生歧义的语句,杜绝含糊不清、似是而非的表述。要在实事求是讲清问题、把握共性问题的基础上,对标党章党规,准确归纳定性,所指出的问题必须有经巡察发现的典型事例和数据支撑,做到有观点、有事例、有数据、有分析,内容充实、事例典型,事例支撑观点、观点支撑问题,相互印证、相得益彰,充分体现被巡察单位的特点。

三是问题反映要“严”。认真对待巡察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线索,要深入了解,认真分析研判,梳理归纳,突出重大问题、重要线索,在一些相关线索上要积极和县纪委、组织、信访等部门沟通衔接,把重要问题和问题线索再了解、再深挖,进一步巡深、巡细、巡透,要在发现典型问题、重大线索上有突破,提升巡察质量,发挥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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