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

【巡察】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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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4月9日,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3个巡察组已经完成进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对县政府办公室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卫生健康委员会等7个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市县联动专项巡察。

4月7日至9日,各巡察组陆续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并作动员讲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落实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全面走向严紧硬,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巡察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县委巡察组巡察时间为45天,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电子信箱等。专项巡察组重点聚焦落实政治责任情况、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投资贸易环境”“诚信法治环境”“便利宜居环境”情况、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以及市县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常规巡察组重点聚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以及审计、专项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

审核: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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