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每天我想你一次,天上就會掉下一粒沙,於是就有了撒哈拉。
曾經,一個喜歡穿著粗布長裙,披著烏黑長髮的女人,對風塵四起的撒哈拉沙漠,卻說出這樣讓人心醉的話。
於是人們記住了撒哈拉,也記住了她,一個行走於沙漠,追逐人生,流放心靈的女人——三毛。
儘管她的一生充斥了太多的離別,孤獨,流浪,可是人們還是忍不住羨慕她。
一個女人,如果能夠如此這般的過一生,也是值得的。
風一般的個性,夢一般的愛情,如此綺麗的女子,終究不屬於這個平凡的世界,於是詭異的用那一抹絲襪了卻自己的生命。
或許在另一個世界,這樣一個流浪的天使,會找到在那裡早早等候她的愛人荷西,不在漂泊,不在遊走,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她曾經被這個世界傷害過,可是百轉千回,她又不停的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
那個有著初戀般美好,卻給不起她承諾的梁光明,來了又走了;那個如慈父般深愛,卻抵不住生命凋謝的德國人,來了又走了;那個痴愛她十二年,說要一生寵她的大鬍子荷西,來了又走了;那個歌聲嘹亮,唱著在那遙遠的地方的王洛賓,來了又走了。
三毛的生命有了太多不該不想不願錯過的過客,可是都離她遠去了。
或許這就是宿命,可是她依然在追趕,直到真的有一天,她累了乏了,輕輕的用那一抹絲襪,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又用另一種方式去追隨那些逝去的青春。
三毛,是一個傳奇,傳奇於她的流浪,傳奇於她的個性。
沒有多少女子希望漂泊四方,去過無居無所,無依無傍的生活。
可是倔強的三毛,偏偏鍾情於沙漠,鍾情於隨風一般的生活。
或許,一停下來,那些心碎的絕望會沉澱,堆積成厚厚的絕望,然後排山倒海的憂愁會壓得她喘不過氣來,所以,她寧可在流浪中快樂,在浩瀚的風塵中捕捉自己的幸福。
她遇到過很多的知己,但我總覺得只有她的丈夫,大鬍子荷西,才是她一生真正的歸宿。
當他還是一個傻乎乎的大男孩兒的時候,就為大他幾歲的三毛而著迷。每天翹課只是為了能夠和三毛散散步,聊聊天。可是那時的三毛並不愛他,他卻依然很認真的說,你可不可以等我六年,等我上完四年大學,兩年兵役,我就會娶你。
當三毛告訴他,以後不要再來找她的時候,他很聽話的順從了,微笑著和她道別,當他看著三毛身邊換的一個個男朋友,依然會紳士的向她問好,只是沒有人知道,這個大男孩兒一直沉默的等待著六年的約定,他在自己的房間裡,掛著三毛放大的照片,每天看,每天想,每天在等待,卻不在乎三毛是不是已經忘了他。
直到有一天,為別人心碎的三毛看到他的信悄然而至,你還記得我嗎,六年過去了,你還願意嫁給我嗎?
或許,三毛當時的感動大於愛戀,可是在隨後兩人的生活中,三毛說,她真正的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她比任何時候都有信心。
或許他們真的是太幸福了,老天嫉妒的把荷西帶走了,獨自留下了三毛。
儘管她在以後的生活裡,她也曾遇到過很多人,也曾心動過,可是,我終究還是覺得她還是深戀著荷西,包括她選擇自殺,我想也是為了去追隨已經生死隔世十年的荷西。
有人說,三毛的死不全是為了荷西,可是我寧願相信流浪的三毛,只有在荷西那裡,才會安定,安然。
她是曠世才女,也擁有壯美的愛情,雖然結果不是美滿,卻很真實,也很深入骨髓。她的一生都在追夢,追逐不可預知的未來,即使答案並不盡如人意,但她無怨無悔。
要記住,是她,讓流浪的足跡在荒漠裡寫下永久的回憶;是她,讓飄去飄來的筆跡深藏了激情心語;是她,讓宿命在前塵紅世輪迴裡異常美麗;也是她,讓青春吹動的長髮記取了滄桑的笑容。
她,就是一隻不死鳥,在沙漠里美麗,驕傲的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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