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百年前的女校,客家女校,慕貞女校,培英女校等,禁止纏足


中國的女權運動,最初是從兩個方面展開的:一為興女學,一為不纏足。而女學的興辦、女子教育權的獲得,是女權運動得以開展並取得實質進展的首要因素。

晚清女學,自十九世紀四十年代就已開始,但直至十九世紀末,還主要是外國傳教士經營。

十九世紀末,傳教士開辦的女學堂在中國各地已有數百所,但真正進入這類學校的女孩子,基本上限於下層平民階層,女學沒能影響中國上流社會。

隨著戊戌維新運動的興起,在引進西方天賦人權、自由平等、個性解放等民主思想的同時,男女平等、婦女解放的思想和理論也一起輸入中國,女子教育逐漸被提上社會改革的議事日程,中國新式女子教育在晚清之際開始興起。

1907年3月8日,清政府頒佈了《奏定女子小學堂章程》《奏定女子師範學堂章程》,規定了女子學堂分為初、高兩等,學制各4年,凡是女子學堂學生,一律禁止纏足。

《學部奏定女子師範學堂章程》還規定:每縣州必設立女子師範一所,初辦可由官府籌設,並允許民辦,學制亦為4年。

接著,女子職業教育也經呈准而在各地展開。清廷的態度鼓勵了地方官吏辦學的積極性,舉辦女學成為地方政府的時髦之舉,當作地方實行新政、立憲的主要政

從晚清到民初,中國處在一個新舊遞嬗的歷史時代,中國女學也經歷了一段艱難曲折的發展道路。

女子學校的創辦,其意義不僅在於培養了中國第一代新型的知識女性,同時,也是對中國沿襲了數千年的“男尊女卑”封建陋習的挑戰,從而成為近代中國婦女解放之先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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