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有什麼特徵?假離婚現象的基本特點?

假離婚的夫妻大多數為了分割財產或者逃避債務才離婚的。比如,夫妻一方為了逃避個人債務,把所有的財產都通過假離婚分割給另一方,導致其本人沒錢償還債務。但有時也會發生事與願違的事情,有些假離婚的夫妻可能會假戲真做。假離婚時拿到財產較多的一方可能不願意復婚,這時候拿到財產較少的一方肯定就會不樂意。

網友諮詢:

我老婆騙我假離婚,說是為了買房子,但是我們離婚後他就和別人結婚了,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

假離婚有什麼特徵?假離婚現象的基本特點?

河北瀛冀律師事務所金品鳳律師解答:

領過離婚證,就是真的離婚了。但是,對於共同財產的處分,你還可以起訴重新分割的。

假離婚有什麼危害?

法律雖然賦予公民離婚自由的權利,也即指解除婚姻關係的自由。也就是說,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雙方均有權提出離婚,任何人不能加以干涉。但任何權利都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個體的自由必須存在於社會秩序之內,任何個體追求個人的利益衝破了秩序的允許界限時,就會受到限制。

離婚自由的權利同樣應受到限制,這點在《婚姻法》的條款中也有具體規定,處理離婚的機關在實踐中更應當慎之又慎。“假離婚”現象的存在與蔓延,滋生於當前社會誠信水平不高、社會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大背景之下,同時又反過來對構建和諧社會構成威脅,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有損法律尊嚴,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假離婚”是對我國離婚法律制度的破壞,是對法律尊嚴的踐踏。“假離婚”破壞了合法正常的婚姻家庭關係,一些“假離婚”的當事人離婚後長期非法同居,成為一股衝擊婚姻法律制度的暗流。“假離婚”也阻礙了計劃生育這一國策的貫徹落實,產生了消極的社會影響。

假離婚有什麼特徵?假離婚現象的基本特點?

假離婚現象的基本特點

“假離婚”相對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難以共同生活的真離婚,有以下特點:

(一)“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沒有爭議或雖有爭議但經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稍作調解工作即能達成一致協議。“假離婚”的夫妻雙方對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大多沒有爭議,但對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卻陳述不清,往往以性格不合,志趣不一為藉口,雙方並沒有法定情形,即198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意見》中所列舉的13種情形。

(二)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通常不作分割。“假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全部歸撫育子女的一方,或者作象徵性的分割,有的乾脆在離婚請求前即協議將全部、大部財產給對方或者直接全部讓給子女,並且還打著“照顧婦女、兒童、老人權益”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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