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近期,信陽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築牢“四個意識”,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關問題,監督執紀問責力度持續加大。現將查處的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

固始縣司法局黨總支書記、局長劉立新等人辦公用房超標問題。固始縣司法局在分配辦公用房事宜上,違反上級規定,出現全局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辦公用房面積普遍超標的問題,其中,劉立新辦公室面積為23.5平方米,司法局黨總支委員、紀檢組長王紅辦公室面積為21.1平方米。2018年3月,劉立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平橋區財政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唐必凱等人違規公款旅遊問題。2014年至2015年,唐必凱利用招商、考察之便,與財政局時任辦公室主任彭永等人公款赴上海、大連、煙臺等地旅遊六次,共花費人民幣73165.3元。另外,唐必凱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5月,唐必凱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主任科員,彭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被追繳。

3

羅山縣畜牧局副局長李家木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至2015年,李家木分管財務工作期間,羅山縣畜牧局機關無依據發放值班費、檢查補助、各類先進獎等共計12.49萬元。2018年4月,李家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

潢川縣張集鄉曾寨村黨支部書記臺立學違規操辦喜慶事宜問題。2017年12月,臺立學在張集鄉計生辦家屬院以其孫子出生為由操辦喜宴,共收取禮金70800元,其中收取曾寨村幹部4人及非親屬人員46戶禮金合計13700元。2018年4月,臺立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退還違規收取的禮金。

通報指出:

上述4起案例表明,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方面,各級黨員幹部絕不能有歇歇腳、鬆口氣的想法,必須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要進一步打破慣性思維,釐清公私界限,嚴格按照規定和標準辦事,這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同志負責。公務考察安排景點觀光,體現的不是熱情;逢年過節濫發錢物,體現的不是關懷;借婚喪事宜給領導送禮金,體現的不是情誼。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違紀問題中,這類“好心辦壞事”、害人害己的案例不少,相關人員受到嚴肅處理,退賠違紀款項,並被通報曝光,教訓深刻,須引以為戒。

通報要求: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查處“四風”問題要嚴到底、不能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關於作風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釘釘子精神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充分發揮監察體制改革後的制度優勢,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作風狀況的監督。要繼續緊盯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同時密切關注隱形變異等新動向新表現,及時研究有針對性措施。要堅持越往後執紀越嚴,對黨的十九大以後仍然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的,加大問責力度,用嚴明的紀律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

通報強調:

端午假期將至,“四風”問題易發多發,為確保風清氣正過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謀劃部署,釋放強烈信號,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強化監督檢查。對節日期間發現的問題線索,要第一時間核查處置,查實後嚴肅執紀問責,一律通報曝光。通過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一步一步管出習慣、化風成俗,持續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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