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國為什麼不可以擁有核武器?

九華山之武者

小國不是不可以擁有核武器,而是很難擁有。主要原因在於國內和國外兩個方面因素:

對於內部因素來講,製造核武器,不僅需要優秀的科研人才,還需要健全的工業體系和巨大的經濟投入。這是絕大部分小國家承受不起的。不要說小國,就是建國初期的中國,為了研製核武器也投入了巨大的經濟力量。因此,赫魯曉夫才對毛澤東說你們中國所有的電加起來也造不出原子彈,所有的錢加起來也造不出原子彈。還是發展麵包牛奶手錶什麼的吧。

對於外部環境來講,已經擁有核武器的國家,肯定不願意有新的國家擁有核武器。只會千方百計的制止。即便當初中蘇結盟,蘇聯也不願意出讓原子彈技術。再看如今的朝鮮和伊朗,因為想要擁核,承受了多大的制裁力度就可以相像擁核的難度了。其實,也不難理解。核武器做為目前地球上威力最大的武器,可以說擁有了它,就相當於一張護身符,有了直接威脅強國的先進武器。就拿現在的俄羅斯來講,如果只論常規武器,俄羅斯絕對不行,但他有規模巨大的核武器,因此就算美國也不敢把他逼的太急了。

當然,凡事都有特例。比如,以色列這樣的小國家,全世界都知道他有核武器,只不過他們自己不承認。但以色列有美國在背後撐腰,其他國家也就不好說什麼了。所以,後臺硬,也可以擁有,但自己要低調,接受一下制裁也在所難免。

但是,有核武器,還必須要有能力用核武器才行。在現代戰爭條件下,用飛機直接投彈的方法,恐怕效果不會太好。最起碼要有原子彈小型化的技術,與彈道導彈相結合,才能說真正擁有核武器。而全世界能做到海陸空三位一體的,只有世界五常美、俄、中、英、法。這也是擁有核武器合法化的五個國家。

不過,隨著反導技術的逐漸實用化,必將極大的削弱現有擁核國家的威脅力。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突擊和防禦始終是一對矛盾體。這也逼迫相關國家不斷提高自己核武器的突擊能力,比如說白楊、東風-41和加強核潛艇的隱身能力等等。這時,小國家受國力和技術的限制,即便擁有核武器,也很難它的威力了。

更不用說,儲藏、銷燬核武器的巨大開銷,這些都讓小國家,面對核武器,只能是望洋興嘆了。


厚石

首先,二戰之後的國際秩序規定除了五大國是合法擁有核武器的國家之外,其它國家都無權擁有核武器,否則都被認為是對現有國際秩序的挑戰,具體來說就是對國際核不擴散機制的挑戰。當然,二戰之後的南非、以色列、印度、巴基斯坦、NK也都擁有或者接近擁有了核武器,但是在合法性上都沒有獲得國際社會的承認,未能加入核供應國集團,無法合法地與有核國家進行民用核能技術的合作。所以,小國擁有核武器首先就是對這一國際禁忌的挑戰,需要面對巨大的國際壓力。

其次,擁有核武器後就必須面對一項長期而且艱鉅的認為,就是核安全問題。除了核洩漏之外,核武器保管的安全也同樣十分重要。核武器如果真的像電影中所講的那樣流入恐怖分子之手,受危害的就不僅僅是幾座建築物那麼簡單了。而小國在核武器的存放和安全保衛上都需要面對巨大的壓力,小國在這方面的能力顯然無法和大國相比,相應地,小國擁有的核武器就比大國具有更高的核洩漏和核擴散的風險。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小國在生存安全上比大國更脆弱,也更容易與其它國家爆發戰爭。在一個擁有核武器的小國面對生存危機的情況下,特別是小國的國內政治決策機制沒有大國健全,這就導致使用核武器的動機比大國更強,在實戰中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更大。所以說,同樣是擁有核武器,一個大國真正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要遠小於一個小國。

實現無核化是世界各國最終的共同目標,當然,這個目標的實現十分遙遠,而且面對很多曲折甚至反覆,但是處於人類共同的生存安全考慮,減少核武器數量,防止核武器向更多國家擴散是各國的共識,一個小國嘗試擁有核武器是在與國際潮流逆向而動,更是對國際秩序的直接挑戰。


照理說事

在理論上來說,這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可以製作原子彈,只要有核原料和核濃縮裝置,組裝出一個能爆炸的原子彈是沒問題的。

技術上是可行的,只不過核原料濃縮是一個考驗工業能力的事情,伊朗一直說自己要和平利用核能,核電廠用的核原料濃縮要求低,不足以製造核武器,這是他的說辭。但國際社會,尤其是以色列和美國,總是指責他暗地裡精煉核原料,儲備核武器原料。一旦有儲備,再做原子彈就非常的快了。

當前世界形勢下,有核國家限制無核國家發展核武器,雖然這就像你買了槍就不要鄰居買槍一樣,看起來十分的無賴,憑什麼就不讓弱小國家發展自保的武器,憑什麼我們就要處於你核威懾之下?

然後從一個客觀的角度來看,讓那些小國家擁有核武器會讓這世界變美好嗎?

不能!甚至可以預見,世界隨時都處於毀滅的瞬間,這不是危言聳聽,請看以下幾方面擔憂:

(1)研製風險

雖說核武器製造沒有什麼大秘密,許多小國家都能研製出來,可是製造原子彈不是在實驗室裡造啊,得有大型離心機工廠,得有核原料儲存運輸環節...小國家在技術和品控上失誤的可能性很大,一旦失誤那結局就是毀滅性的!造成核洩露怎麼辦?

(2)地區恐怖主義

原子彈可能是全世界恐怖分子最想擁有的東西,站在他們的立場老說,拿一個原子彈點著了肯定比人肉炸彈有效果!所以他們在全世界千方百計的弄,但是現在的有核武器國家,中國、美國和俄羅斯這樣的大國家有能力保存和看守自己的核武器,那剛製造出核武器的小國有能力抱住這顆“蛋”嗎?恐怖分子無所不用其極的來偷來搶完全可以肆無忌憚!

(3)國家恐怖主義

國家似乎很難和恐怖主義掛鉤,但這個世界上總會存在一些流氓小國,光腳不怕穿鞋的,手上要是拿著核武器那還不得天天伸手要東西,不給就拿這個威脅你:我炸不了你我炸自己總可以吧,核爆雲一樣會殺了你國家的人,炸不了你我可以炸鄰國吧?哈哈!你到底給不給?

今天問你要糧食明天問你要軍事技術支持,不給我就在邊境核爆一個,看看你邊境人民答不答應?(我說的是不是CX)

再不給?那我就把核武器給塔利班,給基地給索馬里海盜,給中東所有的恐怖分子,你能怎麼樣?

不是說只有小國有國家恐怖主義,只是小國來的更容易。還有這樣一種可能,小國的政治是不穩定的,時不時來一個軍事政變,讓軍事勢力得了國家的政權,原本一個友好和理智的國家就會瞬間變得瘋狂!

(4)不能再讓任何國家擁有核武器,無論大國小國

當前世界核武器形勢已經是一個平衡的狀態,大國之間因為有核武器互相忌憚不敢打架,大國威脅小國也用不著核威懾,經濟戰或者常規戰爭也能分分鐘搞定,所以核武器暫時是安全的,不用擔心突然哪天頭頂掉下來一個原子彈。

如果有任何一個國家再擁核就會打破這樣一個平衡甚至引發核軍備競賽,那樣世界各國都開始製造原子彈,當前許多地區形勢緊張,某些宗教極端國家可不說什麼保護地球或者人道主義,直接開啟核按鈕也是大概率事件,世界還有寧日嗎?

所以說,大國小國就如同於大人和小人之分,大人有槍還好點,起碼顧慮的多,有理性,小孩可以嗎?

小孩可沒什麼責任感和大局觀,你讓我不爽我就開槍打你!能給他們槍嗎?


行星超人

對於小國不能擁有核武器的原因,主要作以下兩種解釋,一是,對於製造核彈來講需要投入大量的資源進行研究,對科學家的需求,對於重工業的製造,以及核原料的儲備,整個研究下來對於經濟消耗是巨大的,小國有這樣的經濟搞核彈,不如多發展下自己國家的輕工業需求,這樣也不會被稱之為小國家了,所以首先就被自身國家經濟實力所限制。

其次是來自於國際上的,在冷戰時期,美國和蘇聯是核彈持有的唯一國家,整個核彈研究儲備過程中,兩國經濟消耗巨大,導致財政困難,隨後兩國開始縮減軍備,簽訂了條約,該條約為何不擴散,協約規定,美蘇兩國不得將核技術授予第三國家,但當時的國際局勢還不是很穩定,中國與法國都在極力研製核武器,對此條約表示不滿,此後國際局勢穩定,全球各國也加入此條約,為此降低地球毀滅的風險。

如果沒有此協約,各國都可以大肆發展,儲備大量的核彈,某國一旦受到威脅,或者被迫捲入戰爭,核武器,可以作為先手毀滅對方,也可以留作是最後的殺手鐧,而且相對於小國家而言,軍事力量本就很弱,不會與對方一搏,極有可能先手就進行核彈攻擊,如此一來,核彈就在地球上到處開花,這將是人類史上毀滅性的災難,比如,伊朗,或者朝鮮,擁有了核武器,與他國發生了衝突以後,為了消滅其威脅,最好的就是發射核彈,而核彈爆炸後的危害,遠遠超過於核彈當時爆炸的危害。這會使得周邊國家,以及地球環境都變得極為惡劣。

而且現在洲際導彈研發也是極為普遍,例如中國的東風41擁有1100千米的最大射程,能夠搭載數量眾多的核彈頭,對目標進行攻擊,俄羅斯的重型洲際導彈也能攜帶8~10枚反導核彈頭,射程也達到了10000~11000km,以上兩款洲際導彈,都能對大陸板塊進行任意打擊,小國如果掌握瞭如此技術,看誰不爽,先來上一枚,這真的是頭疼不已。


所以不是不讓小國擁有核武器,而是因為在當前局勢下,儘量控制核彈的散步,以及全球的持有量,也是為了大國的權威,但至少無論如何,對核彈的限制,都是理所應當的,為了全人類的生存,採取的必要手段。


利刃巨透社

核武器是危險的終極殺器,如果用於戰爭,後果將是毀滅性的,儘管任何一個擁核國家對核武器的使用都持極其謹慎的態度,但問題是核武器在生產、貯存、運輸過程中同樣危險,即使核武器報廢,核燃料的回收處理同樣危險,一旦出現意外,都可能是核事故、核災難,後果將不堪設想。如果一個小國擁有核武器,那麼有可能因科學技術及經驗方面的不足而出現核意外,如果出現核意外,首先會因為其缺乏足夠廣闊的國土面積緩衝核汙染,會因為缺乏足夠的財力和技術去消解核汙染,那麼周圍的鄰國都要受其所累。

萬幸的是,到目前為止,因武器核意外造成核汙染還沒有發生過,但民用核設施的核意外大家應該都有耳聞,前有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廠事故,後有日本福島核電廠事故,核洩露造成放射性汙染的影響和後果大家應該清楚,核電用的核燃料還只是低濃度的,核武器用的卻是高純的鈾或鈈,一旦因核意外造成核事故,會是什麼樣的結果。

原來全球擁核的國家是5+2+1,5是聯合國五常,2是巴基斯坦和印度,後面1是以色列。以色列這個彈丸小國能被容忍是因為它從未正式宣佈過自己擁有核武器,況且以色列軍工技術十分厲害,對核武器的管控能力還是比較令人放心。現在多出來一個朝鮮就讓人不放心了,國土面積不大,貧窮落後,卻還要玩原子彈。這樣的國家擁核的意義其實並不大,核武器的最大威力是它在發射架上,說白了就是威懾,小國有限的核武器並不能對其他核大國起到有效威懾作用,相反的,它使用核武器之時就是它自己的滅亡之時。

大國間核武達到了平衡,任何一方使用核武器的後果都是與對方同歸於盡,沒有人願意自取毀滅,從而竭制了大戰的發生,而小國擁核並不能改變與大國的不平衡,反而更容易招致打擊。對其它任何一個有核大國來說,也許最擔心的不是有核小國動扔過來一件核武器,而是它揮舞核武器時不小心弄漏了,漏的到處都是。

小國不應該擁有核武器,小國不配擁有核武器。


眾禾影畫

鑑於核武器的巨大破壞性曾有學者研究得出如下結論:如果全世界的核武器被同時引爆足以將包括人類在內的全球物種毀滅20次,即使是有限度的核試驗也會在相當程度上加重大氣汙染,於是1968年7月1日59個國家簽約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根據這一條約的規定:除了在一九六七年一月一日前製造並爆炸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裝置的國家均不得擁有核武器。

按這一規定而言:只有美、俄、中、英、法聯合國五常可以合法擁有核武器,因為這五國皆是在一九六七年一月一日前就成功試爆過核武器——美國於1945年試爆成功並將其實際投入到和日本的太平洋戰爭中;俄羅斯的前身蘇聯於1949年試爆成功;1952年10月3日英國第一顆原子彈在澳大利亞蒙特貝洛沿海的船上試爆成功;1960年2月13日法國在阿爾及利亞撒哈拉沙漠中的拉甘核試驗場成功進行了首次核試驗;1964年10月16日15時中國在新疆羅布泊核試驗場成功進行了首次核試驗。

然而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結後仍不斷有國家試圖擁有自己的核武器:印度於1974年進行了第一次核試驗。1998年5月11日和13日印度又在西部博克蘭地區進行了5次小當量的核試驗。印度擁有的核彈頭總數為65枚左右,其彈道導彈的射程為2500公里。1972年巴基斯坦開始秘密研製核武器,力圖與印度抗衡。1990年以來美國的制裁政策使巴基斯坦發展核武器的步伐被迫放慢。1998年5月28日巴基斯坦成功地進行了5次核試驗。巴基斯坦可能擁有15~25枚核彈頭,其彈道導彈的射程為1500公里。2006年10月9日朝鮮進行第一次地下核試驗。外界猜測朝鮮已經擁有2至3枚核彈頭,其彈道導彈的射程為1000~1500公里。此後朝鮮又連續進行了幾次核試驗。目前印度、巴基斯坦和朝鮮三國是公開進行核試驗並宣稱擁有核武器,但未獲國際社會承認而非法持有核武器的國家。

除此之外還有幾個沒公開進行過核試驗,但被外界猜測可能擁有核武器的國家:有人認為以色列曾經進行過一次地下核試驗。但在印巴連續進行試驗後以色列再次聲稱它不會最先把核武器引進中東地區。以色列可能擁有64~112枚核彈頭,其彈道導彈的射程為1500公里。雖然伊朗是《核不擴散條約》的簽約國,但美國認為它正在運用核能工程發展核武器。伊朗的彈道導彈的射程為1500公里。多年來國際社會特別是亞洲國家一直懷疑日本已經擁有核武器。2006年11月30日上午麻生在日本眾院安全保障委員會上作證時說:日本完全有能力生產核武器,但我不是說我們會擁有核武器,和平憲法沒有禁止日本生產核武器,我只是強調我們有能力生產核武器。他並強調為了自衛日本甚至可以擁有“少量核武器”。

嚴格意義上除聯合國五常外其他所有在一九六七年一月一日之後進行核武器研究的國家都是非法持有,這麼做的目的主要有二:其一是為了世界和平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考慮——越來越多的國家擁有核武器的確會對世界的安寧和大氣環境造成嚴重的威脅和破壞;其二則是已經擁有核武器的大國希望壟斷核武器的考慮。

除了國際社會的制約外,小國本身想要發展核武器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技術門檻就是一道難以逾越的屏障,即使是美、蘇、英、法、中五國也經歷了無數次試錯之後才得以研製成功,更何況小國呢?而且一旦小國成功研製出核武器對這個世界而言:可能意味著一場惡夢——就以近期上映的《紅海行動》為例:我們可以設想如果真有一箇中東或者非洲的戰亂國家擁有核武器,說不定哪天一政變上臺的極端組織控制了核武器意味著什麼呢?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小國為什麼不可以擁有核武器?


大國們的核武器數量都已經可以毀滅地球幾百次,現在要求小國不要發展核武器,還要簽訂一個《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這不是典型的“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不平等條約嗎?追求自由平等的民主鬥士自然要奔走呼號:“人生而平等…”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又稱"防止核擴散條約"或"核不擴散條約",於1968年7月1日分別在華盛頓、莫斯科、倫敦開放簽字,當時有59個國家簽約加入。該條約的宗旨是防止核擴散,推動核裁軍和促進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合作。該條約1970年3月正式生效,截至2015年,條約締約國共有190個,中國是締約國之一,在1992年遞交了加入申請書。

(聯合國審議無核會議無果而終)

之所以要簽訂這樣一個條約,其實是聯合國大會的要求,而且這些要求還是受到很多中小國家的傾力支持的,當初簽約的59個國家裡,只有3個是有核國家,其他國家都是無核國家,他們也選擇了加入條約,放棄了研製核武器的權力。以後越來越多的國家加入條約,這其中絕大多數是沒有核武器的國家。


現在有幾個沒有加入條約的國家,卻有核武器的,分別是: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朝鮮。朝鮮之前是加入了條約的,後來因故在2006年重新啟動了核武器計劃。西方國家還一直疑心伊朗也在秘密研製核武器,只是離心機的質量不過關,核物質濃度達不到武器製造水平。


核武器畢竟都已經問世70多年了,在無核三原則(控制核材料、控制核設備、控制核技術)上,以現在的工業條件來說,只要有國家想啟動核武器研究,除了一些特別小的弱國、窮國,基本都能研發的出來。所以,從博弈的角度來看,作為一種制衡武器,大國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天然就有強迫小國放棄研發核武器的利益動機。

然而,大國家大業大,一般情況下沒有亡國之憂,對於核武器的使用會更多出於戰略目的。小國對於核武器的態度就未必有如大國一樣泰然了,核武器可以成為小國掙扎求存的戰術武器來使用,沒有底線的敲詐勒索。即使大國如俄國被逼急了也曾說過:如果俄羅斯沒有了,還要世界做什麼?


“兵者,兇器也,聖人不得已而用之。”,在所謂的大國、小國手裡,還不是一樣?現在哪兒還有什麼聖人呢?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從來都是不擇手段的生吞活剝。只能說,大國由於天生具備競爭優勢,吃相會講究一點而已。




屁股決定腦袋,真的坐到了那個位置,自然就要維護那個位置的利益,這是納什均衡理論揭示的真理。就跟印度一樣,當年一副第三世界領袖的樣子,整天無核化掛在嘴邊把人類的福祉永放心頭。如今他們有了核武器,連簽署《核武器不擴散條約》的樣子都不願意做了。


(PS:核材料濃度不夠,會不會是史前文明提煉過一次的核廢料?他們因為核武器而最終毀滅了文明,使得地球經歷了核冬天。最終開始了這個紀元的文明演進?印度的《羅摩衍那》和《聖經》記述裡的天火,分明就是核武爆炸的場景。)


而知而行

這個很顯然,會威脅大國的安全。

地球就這麼大,資源也就這麼多,將來資源緊缺的時候必然會發生衝突。大國搶小國,這就不可避免了。所以,核武器就不能讓小國擁有。

現在的自由貿易其實也是在掠奪,用經濟的手段掠奪資源,手段較為溫和。到了全球資源緊缺的時候,小國就要被搶了。所謂,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看美國的所作所為就明白了,美國想打哪個小國就打哪個,打小國就跟宰一隻肥羊一樣。比如打伊拉克,美國隨便找個理由說伊拉克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這就開打了。伊拉克地面部隊100多萬(政府軍45萬,預備役65萬),跟美國沒打幾天就敗了,指揮系統、關鍵設施瞬間被摧毀。打完了然後找了幾年也沒找到什麼殺傷性武器,就是個藉口。如果伊拉克有核武器,美國肯定不敢動他。


倫理君

嚴格意義上說,根據1968年簽署1970年生效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除了1967年1月1日之前進行了核試驗的五個國家——美蘇英法中,其他國家都不能擁有核武器,也就是說,有了就有了,沒有的不能再有了,用今天一句時髦的說法,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與國家大小無關。

合法的有核國家都是大國,這是不是巧合呢?當然不是。早期研製核武器需要海量的投入,只要實力雄厚或能夠調動集中足夠資源的國家才玩得起。而且,當時大家都認為核武器會極大地增進國家的權勢與威望,大國在這兩方面比小國顯然更有需求,也更介意。

在上世紀40年代到60年代,國際法對國家研發核武器並沒有禁止,雖然美國並不支持自己的盟友擁核(蘇聯也是如此),但國際社會普遍認為發展核武器是一國自己的事情,他國無權干涉。當時無論是國際組織還是非政府組織,無論是大國還是小國,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大家對核擴散的前景都做了比較嚴峻的估計,認為到6、70年代可能有幾十個國家擁有核武器,因為隨著科學知識的傳播,製造核武器從技術上已經不是難題,核電站的發展以及一些國家本身發現了鈾礦,製造核武器的材料也有了。

但事實上,隨著人們對核武器越來越瞭解,核武器的吸引力也在下降。核武器不是有了就行,它還需要確保生存,也就是能扛得住敵人的第一次核打擊,剩下的核武器依然可以遂行報復;有效的核報復能力也需要可靠並且有生存能力的指揮控制系統,不然遭到核打擊之後你怎麼下達指令?有了核武器也不能減少對常規武器的需求,動輒揮舞核大棒進行核恐嚇不但有損國家形象,更是無人相信嚇唬不住人,英國法國的核武器既沒有防止其殖民帝國崩潰,也未能在蘇伊士阿爾及利亞為其贏得勝利,美國的核武器在朝鮮和越南也沒用派上用場;從所謂增加國家威望的角度看,英法也沒有因為有了核武器而更使其他國家對其另眼相看~~總之,維持有效的核威懾能力花費可觀,但效益卻只能是疑似。

當然,對於美蘇(在某種程度上還有中國)情況又不同了,這些從任何角度看都是大國、超級大國的國家,激烈的權勢競爭決定了誰也不能允許別人有個大殺器而我沒有,尤其是蘇聯,在美國有了的情況下它必須有。

事實上,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最初是由無核國家愛爾蘭在50年代末發起的,先是得到了無核國家的支持,後來超級大國也支持了,這一點很重要,它們不支持,條約就不可能成功。之所以會興起不擴散核武器的呼聲,是因為大家認識到了核武器的危害,不僅是核戰爭會毀滅人類,核試驗也會嚴重危害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這些在5、60年代已成為共識。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貌似不公平,但這正是它能夠通過的原因。讓有核國家放棄核武器是不可能的,現實的辦法是限制擁有核武器國家的數量,核武器為個別國家擁有和很多國家永遠,風險是完全不一樣的。其實絕大多數無核國家是心甘情願不發展核武器的,如果僅以能力而論,世界上的有核國家一定遠遠超過今天的數字(合法不合法加一起不到兩位數)。

後來個別國家走上了執意擁核的道路,主要還是安全形勢比較嚴峻,希望核武器能夠發揮保底的運用。


進擊的女武神

為什麼大國允許,小國不允許?

其實不是大國允許,而是,核不擴散是一項國際法規。

從歷史上看,核時代開始以及在廣島和長崎使用核武器以來,眾所周知,各國核能力的發展使其能夠將技術和材料轉用於核武器。因此,防止此類轉用的問題成為關於和平利用核能的討論的中心議題。從1946年開始,為建立一套讓所有國家能夠根據適當保障監督措施獲得核技術的國際制度作出了初步努力,但是由於主要國家之間的嚴重政治分歧,此種努力在1949年停止,建立此種國際制度的目標沒有實現。這時,美國和前蘇聯均已試驗核武器,並開始建立核武器儲備。

1952年10月3日,英國在澳洲的颶風行動中成功引爆原子彈後,就成為了第三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冷戰期間,英國的核嚇阻力量來自潛艇以及裝有核武器的戰機。決心級核潛艇裝備美製的北極星導彈,而火神戰略轟炸機、美洲豹攻擊機龍捲風戰機、以及其他英國皇家空軍的攻擊機則攜帶WE.177核彈提供了空中的嚇阻力。

1960年1月13日,法國在當時還是殖民地的阿爾及利亞的藍色跳鼠計劃中成功引爆核彈後,就成為了第四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在冷戰期間,法國核子嚇阻著重於Force de Frappe,這是一個由攜帶諸如AN-22無導引炸彈和視距外ASMP導彈的達梭幻象IV式轟炸機、Pluton及Hades彈道導彈、再加上裝備戰略核子導彈的可畏級潛艇構成的三位一體核子武力。

中國在1964年10月16日成功引爆一枚測試代號596的鈾-235炸彈後,成為了第五個有核子力量的國家。由於中蘇之間的緊張關係,在美蘇兩國之間爆發核子戰爭的時候中國可能會對美國或蘇聯使用核武。在冷戰期間,中國的核子嚇阻武力包含了由轟-6搭載的無導引炸彈、如東風-2、東風-3和東風-4導彈系統,而在冷戰後期則有夏級潛艇。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雛形——1959年和1961年,聯合國大會先後通過愛爾蘭提出的要求有核武器國家不向無核國家提供核武器和《防止核武器更大範圍擴散》的議案。

1960年和1964年,法國和中國先後成功實現核爆,引起美蘇對將會有更多的國家擁有核武器的擔心。美國和蘇聯先後於1965年8月和9月向日內瓦18國裁軍委員會提出一項防止核武器擴散條約草案。1966年秋天,蘇美兩國開始秘密談判並於1967年8月24日向18國裁軍委員會提出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聯合草案,1968年3月11日美蘇又提出聯合修正案。1968年6月12日,聯合國大會核准了該條約草案。

1970年3月5日正式生效。

1968年7月1日由英國、美國、蘇聯和其他59個國家締結簽署的一項國際條約,宗旨是防止核擴散、推動核裁軍和促進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合作。現在大多數國家參加這項條約。

北朝鮮于1985年12月12日正式加入,於1993年3月12日宣佈退出意向,但後又撤回。於2003年1月10日宣佈退出意向,於2003年4月10日正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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