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好政治生態“護林員”——寧陝縣“四個三”工作法推進縣級巡察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宁陕县“四个三”工作法推进县级巡察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宁陕县“四个三”工作法推进县级巡察

當好政治生態“護林員”——寧陝縣“四個三”工作法推進縣級巡察

通訊員 譚海波 河源 巡察中,縣經貿局某副局長被發現公款報銷私車費用而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某局巡察評測中,班子“好”格次佔比極低,被組織部研判後調整班子成員;某鎮對相關責任人問責停留於口頭被要求“再整改”,並被通報……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宁陕县“四个三”工作法推进县级巡察

這是寧陝縣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市巡視巡察工作要求,2017年巡察工作的成果。自縣級巡察開展以來,該縣通過建立“三張清單、三管齊下、三個關鍵、三項考核”機制,破解縣級巡察“人熟不深巡、重巡輕整改、合力不聚焦、處罰不到人”四道難題,創新基層巡察機制,實現巡察監督的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讓寧陝的政治環境呈現出“綠水青山”的好生態。

“三張清單”匯聚部門合力

“組織不協調,部門不配合,合力不聚焦。”往往是縣級巡察工作遇到的第一座大山,制約著巡察工作的開展與效果。“上下同欲者勝”,為破解難題,寧陝縣建立“三張清單”,破解部門合力不聚焦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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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鐵自身硬,正人先正己”,該縣建立縣委組織領導責任清單,明確縣委組織,推進巡察工作職責落實,出臺了《巡察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巡察辦工作規則》《巡察組工作規則》,加強制度保障,完善工作程序,嚴格工作制度,確保了寧陝縣巡察工作責任落實不懸空。

該縣建立部門協作巡察監督責任清單,制定《相關部門協作巡察監督制度》,細化相關部門協作巡察工作具體職責,實現資源、信息共享,推進部門聯動,有效地保障了巡察工作效率。在2017年的巡察中,針對河道採砂問題,提出綜合整治建議後,縣農水科技局、公安局等12個相關職能部門聯合開展專項整治,取締6處無證砂石廠,辦理河道違法採砂案件8起。

該縣建立被巡察黨組織配合巡察監督責任清單,印發《被巡察黨組織配合縣委巡察工作規定》,列出配合、整改、鞏固等5個方面的具體職責,壓實各級黨組織承擔的巡察職責、具體任務,推動縣鎮黨組織由被動式接受巡察監督轉向主動參與巡察監督。

“三張清單”形成各部門、巡察機構各負其責、各盡其責、同向發力,監督檢查、成果運用、宣傳、信息橫向聯動的工作機制,織密巡察監督網,推動各部門由被動接受巡察轉向主動擔責、履責、盡責,為推動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了保障。

“三管齊下”增強巡察力度

“縣城圈子小,巡察的對象可能是以前的同事朋友,十分得罪人,以往巡察組都是臨時抽人,隊伍也缺乏銜接性,所以影響巡察效果。”寧陝縣委巡查辦主任俞昌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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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最忌“不嚴格”“不深巡”,在巡察組面前的不僅是工作圈子的熟人往來,還有隊伍缺乏延續性、銜接性,巡察人員權責利不統一等問題,為破解這些難題,該縣堅持“三管齊下”,選優配強巡察組,實行巡察人員單列考核,實行巡察業務績效考評。

針對縣級巡察人員無編難選的現狀,該縣建立完善、配套的巡察人員抽選、考核、獎懲機制,制定《寧陝縣選派幹部到巡察崗位實踐鍛鍊實施辦法》《巡察組人員管理辦法》等制度,分批次、有計劃選派科級後備幹部、新提拔任職的科級幹部等到巡察崗位實踐鍛鍊一年。選派巡察干部年度考評、評優評摸與原單位剝離,依據《巡察干部年度考核評價辦法》,由縣紀委、巡察辦對巡察干部實行單列考核,考核結果報送縣委組織部。對巡察組工作業績,嚴格按照《縣委巡察組績效考評辦法(試行)》考核,考核結果同幹部年度單考、福利待遇、提拔使用等掛鉤。

據悉,2年來參與巡察的幹部,2名紀檢組長到部門任局長、2人轉任重要崗位、1名被提拔為副科級領導。2017年被考評為優秀等次的巡察組,9名幹部兌現紀委監委幹部辦案補貼,和紀委監委幹部同標準兌現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獎勵,2名幹部年度考核被推薦為“優秀”。

“三個關鍵”拔除問題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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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問題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線,寧陝縣把發現問題線索作為績效考核、巡察干部年度考核的核心內容,規定巡察發現問題、移交問題線索、巡察情況報告等下線指標,制定《巡察成果運用暫行辦法》《巡察發現問題線索和信訪件管理處置辦法(暫行)》等系列制度,嚴格規範工作環節流程、成果運用和工作紀律,確保巡察規範有序,能發現問題線索,成果客觀真實。

發現問題,不僅僅是一查了之,最終目的是解決問題。該縣對《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整改過程進行督查和滾動式督辦,追索結果,認識不到位不放過、措施不具體不放過、整改沒見底不放過、人員沒問責不放過、漏洞沒堵塞不放過,直到反饋問題件件有結果,事事有著落,把整改和推動工作緊密結合,同部署同落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人員問責到位、制度建立到位,糾建並舉。

除了及時發現問題和徹底解決問題,縣級巡察也成為一劑強效的疫苗,徹底讓問題不再滋生。該縣將懲處震懾作為巡察工作的增壓器,對移交的黨員幹部違規違紀問題線索處置情況逐條核實,記錄在案,確保把巡察移交的違規違紀問題查出來,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規範一類”的目的。

據瞭解,2017年,巡察發現問題203個,已經整改到位183個,整改到位率92%,被巡察黨組織共修訂完善和新建制度189項,提醒、約談黨員幹部185人;巡察移交線索102條,立案30條,處分31人,移送司法機關2件,誡勉談話49人,行政處罰35案35人。

“三項考核”嚴格責任落實

寧陝縣堅持“三項考核”,加強巡察整改情況考評,嚴格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把追責問效貫穿巡察工作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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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縣建立《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評價辦法(試行)》,對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評價、通報,並讓幹群進行滿意度測評。整改結果在黨內通報,向社會通報,接受全面監督。某局在問題整改督查中,其《巡察反饋整改方案》因整改措施不具體、責任沒有到人,3次被退回。

該縣嚴格把部門、鎮配合縣委巡察工作作為“主體責任”內容之一,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把黨組織負責人推動落實巡察工作作為年度述職述責的重要內容,進行評議。

該縣把追責問效貫穿巡察工作始終。出臺《巡察工作履職問責辦法(試行)》,列出巡察“問責清單”,對線索處置不到位等27種情形予以問責。據統計,2017年,2名鎮黨委書記因整改不力被問責,1名鎮紀委書記因線索處置不到位被問責,1名巡察干部被退回,8個單位被通報。

“三項考核”成為寧陝縣推進責任落實監督的重要抓手,嚴考核、嚴問責,誰失責就打誰的“板子”,給責任主體戴上“緊箍咒”,以責任追究倒逼各級組織和黨員幹部在巡察工作中履職盡責,讓黨員幹部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為深化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寧陝縣巡察工作“四個三”工作法的實踐,讓巡察真正成為黨內監督的“前哨”,發現問題的“尖兵”。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孫坤說:“下一步,將深入總結巡察工作經驗,完善工作措施,保持戰略定力,聚焦中心任務,堅守職責定位,以更加堅定的信念和無私無畏的勇氣,當好政治生態的‘護林員’。”(譚海波 何源)

來源 安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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