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記》對教育原則、教學方法和教師的論說

《學記》對教育原則、教學方法和教師的論說

《學記》內容的對教育教學價值很大,整篇敘述了教育實施過程中的一些列問題,涉及教育教學原則、教學方法等方面。

一、教育教學原則

1、預防性原則 《學記》說:“禁於未發之謂預。”要求事先估計到學生可能會產生的種種不良傾向,預先採取防止措施。否則,“發然後禁,則扞格而不勝”。當不良傾向已經發生甚至積習已深時再做教育引導,就會格格不入而備受困難。

2、及時施教原則 “當其可之謂時”,掌握學習的最佳時機,適時而學,適時而教。否則,“時過而後學,則勤苦而難成”。這已涉及教學中學生的年齡特徵、心理準備、教學內容和順序等問題,要求尋找諸因素的最佳結合點,使教學顯見成效。

3、循序漸進原則 “不陵節施之謂孫(遜)”,教學必須遵守一定的順序。順序可以理解為內容的順序和年齡的順序。如果“雜施而不孫(遜)”,雜亂施教而無合理的順序,其效果將適得其反。因此,要“學不遢等”。

4、學習觀摩原則 “相觀而善之謂摩”,學習中要相互觀摩,相互學習,取長補短。要在集體中學習,藉助集體的力量進行學習。否則,“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

5、長善就失原則 《學記》認為,“學者有四失,教者必知之”。人之學也,或失則多,或失則寡,或失則易,或失則止。此四者,心之莫同也。知其心,然後能救其失也。“這指出了學生學習中存在的四種缺點,即貪多務得,片面專精,浮躁輕心,畏難不前。這四種缺點又是“心之莫同”---個體的心裡差異造成的。因此,教師要掌握學生的心理差異,認識到它的兩重性,即“多、寡、易、止,雖各有失,而多者便於博,寡者易於專,易者勇於行,止者安其序,亦各有善焉,救其失,則善長亦”。所以,《學記》揭示了學生學習中長短、得失的辯證關係,要求“教也者,長善而救其失者也”。教師要注意學生的個別差異,幫助他們發揚優點,克服缺點。

6、啟發性原則 “君子之教,喻也”,教學要注重啟發。一味讓學生死記硬背,或者頻繁發問,只顧趕進度而不顧學生的興趣、接受能力和學習效果,學生就會以為學習為苦差事,甚至怨恨,並很快把所學的東西丟的一乾二淨。因此,教學要重啟發誘導,注意“導而佛牽”,教師引導,但又不能牽著學生鼻子走;“強而弗抑”,督促勉勵,又不勉強、壓抑;“開而弗達”,打開思路又不給現成的答案。《學記》以為,懂得啟發的教師,才算懂得教學的教師。

7、藏息相輔原則 “藏焉修焉,息焉遊焉”,時教必有正業,退息必有居學”。這是說既有有計劃的正課學習,又有課外活動和自習,有張有弛,讓學生感到學習的樂趣,感受到老師、同學的可親可愛,使學習成為學生的一種內在需要。

二、教學方法

《學記》對一些教學方法也有精當的闡述。

1、講解法 它提出:“約而達”(語言簡約意思通達),“微而藏”(義理微妙而說的精善),“罕譬而喻”(舉少量典型的例證而使道理明白易曉)。

2、問答法 教師的提問應先簡易,後難堅,要循著問題的內在邏輯。而答問則應隨著其所問,有針對性的作答,恰如其分,適可而止,無過與不及。

3、練習法 如學詩須多讀吟唱,學樂則須多操琴撥絃,學禮則多按規矩去做。根據學習的內容來安排必要的練習,練習需要有規範,並且應逐步地進行。

三、對教師的要求

《學記》十分尊師。在學記中說:“三王四代唯其師。”為什麼夏商周都要重視擇師呢?首先,社會上每個人,從君到民都是教師教出來的,尤其是以教育為治術就離不開好的老師。所以要能夠“師嚴”---尊師,“師嚴而後道尊,道尊而後民敬學”。社會要尊師,君主應當帶頭。當人成為教師時,君主不就不能以臣下之禮待之。其次,《學記》以為:“能為師然後能為長,能為長然後能為君”,把為師,為長,為君看作一個邏輯過程,使為師實際上成為為君的一種素質,一項使命,就使尊師具備了更加豐富的內涵,而與《大學》的“三綱領”、“八條目”取得了一致。

教師的作用既然如此重要,《學記》也就對教師提出了一些要求,如上述種種教學原則與方法,此外,它還概括出一條教師自我提高的規律,即“教學相長”。它說:“雖有佳餚,弗食不知其旨也;雖有至道,弗學不知其善也。是故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知不足,然後能自反也;知困,然後能自強也。故曰教學相長。”

“教學相長“的本意並非指教與學雙方的相互促進,而是僅指教這一方的以教為學。它說明了教師本身的學習是一種學習,而教導他人的過程更是一種學習。正是這兩種不同形式的學習相互推動,使教師不斷進步。因此《學記》引《尚書.說命》說:”學學半。“但後人在註釋”教學相長“時,有人望文生義,作了引申,將其視為教學過程中,教師、學生雙方的互相促進、共同提高的過程。因此,就將其作為《學記》所提出的一條重要教學原則。”教學相長“有本義與引申意義之分,但無論如何”教學相長”的概括畢竟是《學記》對教育理論的一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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