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沒有買公積金,算違法嗎?

T別拿暗戀N當飯吃T


來回答一下,主要說三個方面:一、不繳公積金是否違法;二、公積金繳納比例一般是多少;三、公司不繳公積金員工怎麼辦。


企業不繳公積金是否違法


在實際的工作當中,是有不少公司不繳納公積金的,但這種做法本身也是違法的。下面具體給大家說說。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第13條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
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第15條規定: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從這些可以看出來,用人單位是應該為員工辦理公積金的繳存登記

需要設立公積金的賬戶每月匯繳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繳納數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具體繳納數額上,公積金繳存基數是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確定,項目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具體的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比例,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一般在5%~20%。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不繳公積金員工怎麼辦


單位如果不依法給職工繳納公積金,也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37條,第38條規定: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38條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最後補充一個小知識:如果單位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員工可以去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區縣管理部投訴舉報,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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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律師說平臺收到很多關於“五險一金”的諮詢,很多諮詢者表述目前就職的公司,只給買了“五險”,但是不給買“一金”,公司層面回覆只有央企、國企、事業單位等才必須買公積金,私企可以不買。

公司真的可以不給員工購買公積金嗎?公司不為員工購買公積金會受到處罰嗎?為此律師說平臺特邀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的李永健律師為大家解惑:

我們通常說的“五險一金”,這其中的“一金”就是指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有義務繳納公積金。但是,在現實中絕大多少用人單位並未依法為職工繳納公積金,作為用工單位則認為:住房公積金屬於可買可不買或者說是公務員及國有企業職工的特殊福利再或者為了減少單位經營成本等原因而不為職工繳存公積金。

殊不知,這不但是對職工權益的嚴重損害也具有違法性,甚至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相關法律

根據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也就是說,在為員工繳存公積金這件事情上,不存在私企可以不繳的情況,法條中的單位類型都有義務繳存公積金。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單位不為員工辦理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員工可蒐集證據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反映。

第十五條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住房公積金是體現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環節,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一樣,事關著我們的切身利益,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同樣是用人單位應盡的義務


律師說

違法,建議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併、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alsjs

《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當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單位和職工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五、單位發生合併、分立、撤銷、破產、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應當為職工補繳以前欠繳(包括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合併、分立和改制時無力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才能辦理合並、分立和改制等有關事項。新設立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

六、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包括單位自行補繳和人民法院強制補繳)的數額,可根據實際採取不同方式確定: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原則上應當補繳自《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佈之月起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單位未按照規定的職工範圍和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為職工補繳。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管理中心可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司法部門核定的工資,或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阿廖莎hlj

住房公積金並不是那樣可繳可不繳的,按照法律的規定必須要給員工繳納。相關的法律的依據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第13條、第14條、第15條、第20條,這些條款都很明確的規定,用人單位要辦理公積金的繳存登記、需要設立公積金的賬戶、每月匯繳公積金等事項,都強調的是“應當辦理”(在法律上的“應當”也就是“必須、強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積金也是強制繳納的。

單位如果不依法給職工繳納公積金,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37條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第38條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ltzmy

單位沒有買公積金,算違法嗎?

單位應該依法為職工按時交納住房公積金,並且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但是也有一個特殊情況,就是對繳存有困難的單位,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

這種情況下,需要經過了職工大會或者工會一致通過,並且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並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後,才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或緩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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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上班,感覺有了保障,這個保障一部分來自工資,另一部分就來自“五險一金”,這一金,就是把的住宅公積金。但很多上班族都是有五險,差的是三險,很多私有企業,是沒有公積金的。

很多用工單位都給職工這樣的說詞:只有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才有公積金。以此為藉口,不給員工交納公積金,這個說法是違法的。

但很多員工覺得找工作不容易,很多人都不願意和單位撕破臉,也有單位明確和員工講清楚:個人和單位部分都由個人承擔,或者單位部分如果交納,則降工資。


一、單位是否應該為職工交納公積金。

根據我國《住宅公積金處理法令》第2條 本法令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宅公積金的繳存、提取、運用、處理和監督。本法令所稱住宅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鄉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鄉鎮私營企業及其他鄉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時間住宅儲金。

從上面可以看出,所有的單位有責任為職工交納公積金。

二、交納比例是多少。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三、不交納怎麼辦。

第十四條 第三十七條 違背本法令的規則,單位不處理住宅公積金繳存掛號或許不為本單位職工處理住宅公積金帳戶建立手續的,由住宅公積金處理中心責令期限處理;逾期不處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五條 第三十八條 違背本法令的規則,單位逾期不繳或許少繳住宅公積金的,由住宅公積金處理中心責令期限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能夠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從上面幾條規定看出,如果單位不為職工處理公積金賬戶建立手續的,職工可收集依據向住宅公積金處理中心反映。

希望每位上班族都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職場專家小莉說

單位沒有買公積金,算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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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笑講職場

用人單位應該給予職工繳納公積金,如未與繳納可到單位所在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維權。但具體情況需要依據勞動合同綜合分析,我們這一些政府部門招聘輔助性工作崗位,如輔警、地鐵安檢員只繳納五險未為職工繳納公積金。


祚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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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現單位的屬性,一般都屬於民營,私營,甚至國有企業都被分包,能夠實行交納社會保險基金已屬遵守勞動法,勞動者首先,在選擇工作時,要深入瞭解企業背景,聲譽,同樣,要合理合規地認真:查閱合同,並註明需工資,交納各項費用,等,有關公積金的問題,現沒有強制性規定,公積金中心,不投訴不受理。所以勞動者為勞動權益不受侵害,合理合法地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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