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消考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地鐵建築防火設施管理

2018一消考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地鐵建築防火設施管理

耐火等級

1)地下的車站、區間、變電站等主體工程及出入口通道、風道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

2)地面出入口、風亭等附屬建築,地面車站、高架車站及高架區間的建、構築物,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

3)控制中心建築耐火等級應為一級。

4)車輛基地內建築的耐火等級應根據其使用功能確定,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的有關規定。

防火分區

1)地下車站站臺和站廳公共區應劃為一個防火分區,設備與管理用房區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使用面積不應大於1500㎡。

2)地下換乘車站當共用一個站廳時,站廳公共區面積不應大於5000㎡。

3)地上的車站站廳公共區採用機械排煙時,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5000㎡,其他部位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500㎡。

4)車輛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區的劃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的有關規定。

防火分隔措施

1)兩個防火分區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牆和甲級防火門分隔,當防火牆設有觀察窗時,應採用甲級防火窗;防火分區的樓板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1.50h的樓板。

2)重要設備用房應以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

3)防火捲簾與建築物之間的縫隙,以及管道、電纜、風管等穿過防火牆、樓板及防火分隔物時,應採用防火封堵材料將空隙填塞密實。

裝修材料要求

1)地下車站公共區和設備與管理用房的頂棚、牆面、地面裝修材料及垃圾箱,應採用A級不燃材料。

2)地上車站公共區的牆面、頂面的裝修材料及垃圾箱,應採用A級不燃材料,地面應採用不低於B1級難燃材料。設備與管理用房區內的裝修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GB50222-1995)的有關規定。

3)地上、地下車站公共區的廣告燈箱、導向標誌、休息椅、電話亭、售檢票機等固定服務設施的材料,應採用不低於B1級難燃材料。

4)裝修材料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纖維、塑料類等製品。

防煙分區

1)地下車站的公共區,以及設備與管理用房,應劃分防煙分區,且防煙分區不得跨越防火分區。

2)站廳與站臺的公共區每個防煙分區的建築面積不宜超過2000㎡,設備與管理用房每個防煙分區的建築面積不宜超過750㎡。

3)防煙分區可採取擋煙垂壁等措施。擋煙垂壁等設施的下垂高度不應小於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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