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和縣法院執行人員發現被執行人嚴某名下有一輛轎車,便迅速展開查扣工作,終於在24小時內成功扣押車輛,後期將進行拍賣。
嚴某為購車需要向中國銀行和縣支行申請貸款,審核通過後,中國銀行和縣支行向嚴某提供了10萬元的貸款。後嚴某為還款又申請了信用卡,並用信用卡分期還款。中國銀行和縣支行多次向嚴某催要借款,卻遲遲沒有結果。該案經過審理,進入執行階段,執行人員一方面與當地派出所取得聯繫,配合查人找物,一方面對嚴某苦口婆心地進行思想教育,向其宣傳“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告知其不履行法律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終於,在多方舉措下,執行人員查到嚴某名下有一輛轎車,並迅速予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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