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35萬元不還,也不履行法院判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竟然躲在道觀內開展"道德與國學"培訓。
2015年,西安市雁塔區的虞某送孩子到閻某開辦的一家國學教育機構補課。2015年10月,閻某向虞某借款35萬元並出具借條。2016年4月還款期限屆滿,虞某聽說閻某將教育機構轉讓,便督促還款,閻某以各種理由推諉。
無奈之下,虞某訴至蓮湖區法院。2016年11月15日,法院一審判決閻某償還虞某借款本金35萬元並支付利息。2017年4月7日,虞某依據生效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向閻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期三日內自覺履行判決,但閻某不予理睬,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後來,閻某購買高鐵票時,發現異常,意識到自己被法院納入黑名單,仍以無錢還賬為由躲避,隱藏於周至縣一處道觀內,當了一名信徒,開展所謂的道德與國學講課、培訓。
為了解決這起執行案,蓮湖法院運用網絡大數據功能,跟蹤查詢其活動軌跡,鎖定了閻某位置。
6月14日,蓮湖法院執行局幹警在周至縣該道觀大門口將閻某堵住,核實身份後帶回法院,宣佈對其拘留15天的決定。
執行人員從他包裡查看到,其個人有十張銀行卡和一份與他人簽訂151萬元的入股協議書。
閱讀更多 哈爾濱新聞綜合頻道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