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家墳頭未接通知被推倒 民政部門:基層執行出問題

村民家坟头未接通知被推倒 民政部门:基层执行出问题

圖源網絡、圖文無關

寄託哀思的固定場所沒了

按照國家《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耕地、林地、以及鐵路公路主幹線兩側建造墳墓,對這些區域內現有的墳墓,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江蘇省殯葬管理辦法》同樣也有類似的要求。然而,淮陰區多地村民卻沒有想到,村裡強制平墳來得那麼快。

淮陰區韓橋鄉某村不願具名的村民則表示,2011年,他的爺爺奶奶因車禍同時離世後,埋在了自家的承包地裡。他們的墳成了一家人寄託哀思的固定場所,每逢春節、清明節和他們的忌日,後輩子孫都要在那裡祭奠。5月8日,在外打工的他接到父親電話說,老家正在“平墳”,電話裡父親的聲音很是氣憤。

他說,他並不反對平墳,鄉村遍地的墳頭確實有礙觀瞻,且佔用有限的耕地資源,移風易俗也是勢在必行。他只是希望平墳能夠講究方式方法,先把公墓安排好,遷移到公墓後,再推行平墳。

民政部門稱基層執行出問題

眾多村民在網上發帖質疑這種強制平墳。6月12日,淮陰區“12345”政府公共服務平臺以“陽光淮陰辦公室”的賬號,在“淮水安瀾”論壇上回應稱,目前,淮陰區每個鄉鎮的墳墓都很多,特別是耕地內、道路邊、村莊旁,給群眾的視覺、心理產生極大的影響;死人和活人爭地的情況日益嚴重,已經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區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中也明確規定: “各鄉鎮要將推行骨灰集中安葬和治理亂埋亂葬作為殯葬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以‘三線六區’(即:公路沿線、鐵路沿線、河道沿線和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基本農田(林)保護區、風景旅遊區、規劃住宅區、工業集中區)為重點,通過整體搬遷、平毀深埋、綠化掩蓋等方式,全面治理‘三線六區’視野範圍內的裸露墳墓,並對遷移或平毀後的墓基及時綠化或恢復耕地。確保2020年‘三線六區’視野範圍內墓區治理率達到100%,做到見綠不見墓,無非法公墓。嚴禁在合法公墓外建墳立碑。”

淮安市民政局隨後也在該論壇用“民政局網絡發言人”的賬號答覆稱,“採取就地平墳的方式,留個小的石碑或者栽棵小樹等不影響耕種的方式便於後人祭祀。其實就是把原有的大墳頭、水泥墳頭、石墓等地表附屬物平掉,變為小碑、小樹,並沒有翻屍倒骨。”

他說,代表淮陰區民政局向“被平墳村民”表示道歉。

他語氣誠懇地表示,淮陰區此次平墳風波中,民政局畢竟是業務指導,具體操作還是在基層政府,基層方式方法確實出了問題。“我們已進一步通知基層幹部,接下來不通知到村民本人不得平墳。我們將盡力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強行平墳會誤傷“人心”

淮陰區民政部門曾到徐州、山東等地考察學習,當地用蓋碑代替大墳頭、水泥墳頭、石墓的方式給他們印象很深,因此決定在淮陰進行推廣:把大田裡地表上的大墳頭、水泥墳頭、石墓平掉,未來做蓋碑,或栽種長成後不超過60公分的小樹來進行“定位”。清明時節,後人依舊可在該處進行祭祀。

自家大墳頭、水泥墳頭、石墓已經被村裡強行平掉的,如果“替換”為政府所說的石碑、小樹,誰來“埋單”?

對此,淮陰區民政局任姓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說,這一留標記的方式為區民政局提出的建議,不是規定,由喪戶自家做標記。如果村裡有計劃統一安排,則由村裡決定。

根據淮安市相關政策,一方死亡、另一方還活著的,建議將原死者骨灰搬遷到公益性公墓內,政府可給予400元的補貼。新死亡人員則應一律安葬到公益性公墓內或者採取骨灰寄存、不保留骨灰、樹葬、花壇葬等方式處理骨灰,在鄉鎮公益性公墓未建成之前可以將骨灰寄存到鄉鎮靜安堂內。

“殯葬改革需要穩步慢行。”南京工業大學法學院院長劉小冰教授說,任何公權力行為的正當性,都不能只靠目標正確來“背書”。骨灰集中安葬和治理亂埋亂葬儘管符合國家殯葬改革要求,但不能缺乏對公序良俗及群眾感情的尊重,對於這項涉及廣大群眾切身利益和民俗傳統的重大決策,應當通過公眾聽證、集體討論、提前告知等程序,如果將這些全部省略,強行平墳就會誤傷“人心”。另一方面,也突顯在這一領域缺失法治的風險。

對已經發生強行平墳的村,他建議,政府應該對安置蓋碑或者栽樹的行為進行“埋單”,以方便後人祭祀。轉自:交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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