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節後女導遊吐槽:我又被迫與男司機“同居”

五一節後女導遊吐槽:我又被迫與男司機“同居”

文/飄文

五一剛過,就有一名漂亮女導遊在網上吐槽:唉,這個節假日又被迫與男司機“同居”了兩日,幹我們這行真是悲哀啊……

隨著現在生活水平的提高,出門旅遊的人是越來越多,有自己開車出去旅遊的,也有組團出去旅遊的,當你組團出去的時候,肯定會有導遊帶著我們,然後坐著旅行社的車,我們不難發現這些導遊大多都是女的,並且都是一些年紀輕輕長得很漂亮的女青年,近幾年不斷有網絡傳出說女導遊和男遊客一起睡,還有你不知道的女導遊和司機的那點事……

五一節後女導遊吐槽:我又被迫與男司機“同居”

如此“流氓行規”:女導遊要跟男司機“同居”

19歲那年,蔡妍從湖南某旅遊職業中專學校畢業後,應聘到廣州一家酒店當服務員。每當看到女導遊帶團入住酒店時,她就羨慕不已:當導遊既能遊山玩水,又有高收入,我要是能當導遊多好啊!

不久,蔡妍報名參加了由廣東省導遊協會舉辦的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培訓班,順利拿到了由國家旅遊總局核發的《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證書》以及普通話導遊證。然後,她在一家旅行社當上了地陪。由於這家旅行社效益一般,而她又是新手,剛進去時月薪很低。

在導遊當中,流傳著這樣一句話:“起得比雞還早,吃得比豬還差,幹得比牛還累,睡得比小姐還晚。”這話儘管不好聽,卻真實地反映了導遊們的生存狀態。但蔡妍是個能吃苦的女孩,她覺得只要能從是自己喜歡的職業就值得。

一次,蔡妍接下了某集團“關愛建築工人韶關國慶3日遊”旅行團。作為車上唯一的女性,她出發的第一天就受到了葷段子的“毒害”。好在她已經是成年人了,對這種輕微性騷擾還能勉強應付。可是,她萬萬沒有想到:晚上入住酒店時,由於“黃金週”遊客太多,酒店竟只安排一間大會議室讓司陪人員集體臨時住宿!她頓時傻眼了:男司機們睡左邊一排,女導遊們睡右邊一排,居然連床都沒有!

五一節後女導遊吐槽:我又被迫與男司機“同居”

導遊出門一般都會攜帶大量現金,蔡妍當然也不例外。她看到這樣男女混居的場面,只能把揹包緊緊地樓在懷裡,根本不敢熟睡。可是,次日凌晨5點,她還得起來催遊客準備出發。這樣折騰到3天行程結束後,她累得骨頭快要散架了。她以為這次男女混居只是偶然現象,誰知還有更惡劣的遭遇等著她。

那天,蔡妍帶團去湖南郴州旅遊時,賓館竟只給她和男司機阿建留了一間雙人標準房!這怎麼行呢?她據理力爭,可前臺服務員卻說:“現在床位非常緊張,再說這也是你們老闆的意思……”

蔡妍立即打電話向公司核實,老闆果然告訴她:“小蔡,你初次出團,可能還不瞭解行規——哪個旅行社的導遊和司機不是住一間房呢?你要是不肯住的話,就自己出錢開一間吧!”說著,老闆不耐煩地掛了電話。

蔡妍委屈得流淚了。男司機阿建安慰她:“我幹這行七八年了,確實都這樣。你將就一下吧!”見她還是不從,阿建便自費到一家簡陋的旅館連續住了兩晚,據說花了300元錢。蔡妍覺得不好意思,趕緊向阿建道歉,同時也感覺欠了他一個人情。但從此以後,帶團在外的住宿問題就成了她最大的煩惱。

不久,蔡妍和另一位男司機帶團到湛江旅遊,因為實在逼得沒辦法了,她只好跟男司機“同居”。為了“保險”,她特意穿了一條緊身牛仔褲,並且熬到深夜2點才睡。沒想到,正當她睡熟時,這個男司機居然跑過來行為猥瑣,嚇得她再也不敢睡了……

第二天,蔡妍寧願自己花錢開房,再也不和這個流氓男司機“同居”了。可她的月薪才2000元,在外住1晚就得花100多元,而旅遊旺季時每月至少有一半時間在外奔波,這樣下去她的工資全部砸進去也不夠呀!後來,她不得不去睡男女混住的賓館會議室、餐廳包房或走廊。可這樣一來,她的身體又吃不消了!

五一節後女導遊吐槽:我又被迫與男司機“同居”

堅決說不!女導遊憤然挑戰“潛規則”

出於對導遊工作的熱愛,蔡妍忍辱負重地堅持了半年。由於比她大5歲的男司機阿建經常照顧她,兩人一起出團十幾次,蔡妍逐漸愛上了他,心想:我將來要是跟他結婚了,不僅可以解決出差的煩惱,工作上也能相互促進,多好啊!

於是,蔡妍和阿建有了真正意義上的同居。她誠心把阿建當成男朋友,可阿建卻只是一個以戀愛為名玩弄女導遊的感情騙子,跟她同居半年後,阿建竟讓另一個女導遊懷孕了!蔡妍向老闆“告狀”,老闆卻說:“這種事太多了,再說你們又沒結婚,我怎麼能管你們褲襠裡的事呢!”蔡妍憤然辭職了。

後來,蔡妍到廣州另一家旅遊公司應聘導遊時,特意提了一個條件:“請問帶團外出時,貴公司也是隻給女導遊和男司機安排一間房嗎?”老闆哈哈大笑,好像這根本不是一個問題似的,狡猾地說:“這個嘛,我們平時都是分別安排兩個房間的,遇到節假日才偶爾有這種現象。如果你工作很出色,我們完全可以考慮給你安排單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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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老闆這樣說,蔡妍便到這家公司上班了。不久,老闆安排她帶團去肇慶、台山等地“鄉村短線遊”。因為鄉村旅館便宜,所以她每次單獨開房的住宿費老闆都報銷了。誰知好景不長,那年春節期間,由於部分導遊回家了,老闆安排蔡妍帶團前往廣西北海、德天瀑布3日遊,結果入住四星級的北海

珍珠灣酒店時,老闆還是給她跟男司機只留了一間房。

蔡妍立即打電話給老闆:“我不和男司機住同一個房間!”老闆說了一大堆好話,她依然不肯,還說要是不給她單獨開房,她就撂挑子不幹了。老闆著急地說:“小蔡,你就體諒一下我吧!這大過年的,你應該以大局為重,別掃了遊客的興!”最終,老闆只好叫那名男司機到酒店的會議室將就了兩晚。

雖然單獨住了兩晚四星級酒店,但蔡妍回到廣州後,老闆很不高興,並以違反公司制度為由,扣了她500元工資。蔡妍很不服氣,老闆便如此解釋:“我也不想這樣做,可當時酒店實在沒房了呀!一間普通雙人房就要488元,我這個旅行團收遊客的費用每位才500元呢!你住兩晚就花了1000元,我還賺不賺錢呀!再說你讓司機睡會議室,人家也有意見,罰你的錢是要拿來補貼給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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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妍覺得老闆為了省錢,不把女導遊當人看,依然堅持要回那500元錢。最後,老闆氣得拿出5張百元大鈔甩在她面前,怒斥道:“滾!沒見過你這樣一根筋的女導遊!”蔡妍氣呼呼地離開了這家公司。

走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蔡妍禁不住哭了。但是,南方不相信眼淚,她也不相信世上就沒有好老闆!不久,她又應聘到了某國營大型旅行社做導遊。令她沒想到的是,國營大型旅行社也像那些私人開辦的旅行社一樣,經常“安排”女導遊與男司機“同居一室”!為了謀生,她知道自己不能再跟老闆對著幹了,經常被迫自費開房……

一次,蔡妍因為一件小事與公司裡的“著名”女導遊燕子發生了矛盾。燕子是同事們公認的“大眾情人”,據說跟過好幾個男司機,混得很開,每月都有上萬元薪水。蔡妍一時氣急,便說:“別以為你能掙幾個臭錢就很高貴……”燕子竟啪地給了她一個耳光,說:“你以為就你乾淨呀?還不是給人白睡了半年!”蔡妍氣憤地跟燕子打鬧起來,結果再次被炒了魷魚。

五一節後女導遊吐槽:我又被迫與男司機“同居”

無奈,蔡妍又去了另一家旅遊公司當起了導遊。有位名叫阿娟的同事是與她同一天進來的,由於年齡相當,說話投機,兩人很快成了好朋友。一個週末,她倆聊到女導遊被迫與男司機“同居”的現象時,蔡妍先氣憤地講述了自己被騙的經歷,誰知比她小1歲的阿娟也“同病相憐”:阿娟原本在深圳一家旅行社當導遊,由於酒店都只免費提供一間“司陪房”,久而久之,她與一個男司機發生了關係,可沒想到那個司機結婚了,而且提出要她做“二奶”!她一時糊塗,便跟那個男司機好了一段時間,但後來他的妻子打上門來,令她聲譽掃地……她只得逃離了深圳。

更讓蔡妍吃驚的是,阿娟還告訴她:“很多旅遊公司的女導遊和男司機關係都曖昧,不是夫妻、情侶,就是情人、二奶,因為這樣不僅替老闆省錢,而且能順理成章地住一間房。這樣一來,更助長了老闆不願多出錢開兩間房的風氣,受委屈的只能是我們這些未婚女導遊。我以前有個女同事,半年內先後跟3個男司機同居過,懷孕後卻誰都不肯陪她去墮胎……”

這樣的結局雖然不在蔡妍的預料之中,但她不後悔。在電視臺的後續報道中,她堅定地對著鏡頭說:“我一定要儘自己的能力,讓這種‘流氓行規’早日消失!”當時許多人都嘲笑她:一個小導遊,豈能與一種行業風氣抗爭?簡直是螳臂擋車,自不量力!

五一節後女導遊吐槽:我又被迫與男司機“同居”

揚眉吐氣!不肯低頭的女導遊終於贏了

過了幾天,蔡妍寫了一封長達幾千字的投訴信,發到廣州市旅遊局官方網站的“旅遊投訴信箱”。一週後,她就收到了工作人員的回覆:“您好,您的意見和建議非常中肯,我們會認真研究處理,謝謝支持!”她非常高興,以為能夠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可是興奮地等待了兩個月,竟然一點反應都沒有……

蔡妍有些失望了。由於已經失業兩個月了,她只好應聘到一家農莊當了一名景點服務員,比她過去在旅行社當導遊時少了四五倍。按道理,離開了導遊行業,蔡妍應該忘卻那種與自己無關的“流氓行規”,可是她依然經常做噩夢——夢見在一家陌生的賓館裡被男司機欺負!從夢中驚醒後,她又暗下決心:一定要改寫這種逼良為娼的“流氓行規”!

於是,蔡妍又寫信給廣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反映相關情況。20多天後,她收到了信訪科的回覆,建議她再找些具體的例子,詳細把這種現象給女導遊帶來的身心危害寫下來,先找一位專家分析,再找人大代表以議案建議的形式提交上來。雖然程序很複雜,但是她很高興,畢竟她看到了希望!

蔡妍立即找到阿娟,想更詳細地瞭解阿娟以及那位“墮胎女導遊”的經歷,可這時的阿娟怕事情鬧大了不好收場,竟然不理她了!蔡妍只好憑記憶寫下了那些事例。寫好後,她又請人修改了一下,並想方設法地找到了一位大學教授。

大學教授看後頗為震驚,欣然寫下了評論:這是不合法、不合理、不合乎道德的!旅行社這樣來安排住宿的話,本身就已經違法,因為在酒店男女同居一室必須要出具結婚證;另一方面,剛開始工作的女導遊一般都是20歲左右,還沒有成家,從道德層面上來講,旅行社也不能讓她們與異性“同居一室”;如今,一些大型旅行社都在呼籲要提高導遊的社會地位,如果連這些最基本的人權都不能保障,又談何提高?建議旅行社協會及一些大型旅行社發揮帶頭作用,對這一業內頑疾“痛加整頓”,相關政府部門應儘快引起重視,並從法規方面對旅行社加以約束!

有了專家意見後,蔡妍又找到了女人大代表劉女士,對方是一個熱心的婦女工作者,看了蔡妍的信件後深受感動,握住她的手連連表示:一定要幫她實現這個願望!那一刻,蔡妍激動得差點流淚了。果然,劉女士在廣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提交了《關於解決旅行社安排不同性別導遊與司機同住一室問題的建議》。儘管由於種種原因,此次會議後該建議沒能立即獲得通過,但是劉女士安慰蔡妍:“別洩氣!咱們繼續努力,一起找找更有說服力的資料!下次繼續提!”

五一節後女導遊吐槽:我又被迫與男司機“同居”

然而,由於蔡妍又“白忙”了幾個月,她不僅再次遭到了別人的譏諷,而且由於經常請假外出辦事,她又被老闆解僱了。更讓她難過的是,過年回家時,父母也罵她:“你這幾年錢就沒掙到,盡幹些讓人說閒話的屁事!你都27歲了,將來怎麼嫁得出去呀!”原來,家鄉早就傳起了她在廣州做導遊時跟男司機“同居”的謠言,甚至謠傳她墮過胎。她欲哭無淚。

一次,蔡妍在網上看到《南京晨報》的報道:山西某旅行社的一名女導遊帶團隊到南京遊客時,竟在“司陪房”裡被男司機強姦了!她激憤難平,立即將這篇報道收藏起來。

之後,她又蒐集了不少關於女導遊與男司機“同居”出現悲劇的新聞報道,及時交給了劉女士,充實了她們的建議。

2008年12月1日,蔡妍兩年多的努力終於得到了“回報”:這天,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廣州市旅遊局聯合召開了正式實施新版《廣州市旅遊條例》的新聞發佈會,該條例第五十一條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安排性別不同的導遊、司機同居一室”!

蔡妍這也算是為廣東旅遊事業做出了貢獻,所以後來她被有關單位委以重任,專門從事有關旅遊立法方面的工作。幾經風雨的她終於笑了,總算打贏了這場奇葩之戰!近幾年,很多地方也開始頒佈類似條例,整治這種行業潛規則,為旅遊行業帶來了一股清新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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