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無償付能力卻敗在“名錶”下

蘆溪法院網訊 2016年,胡某訴丁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落下帷幕,法院依法判決丁某償還胡某欠款15萬元。然而,丁某最初還了2萬元後,自稱無經濟能力償還,一直敷衍胡某,能拖欠就拖欠。再後來,丁某直接乾脆放狠話:“要錢沒有,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事情延續到今天,胡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案件後,執行局的執行法官隨即對丁某的銀行賬戶、不動產、工商股權等信息進行查詢,均未查詢到丁某有財產信息。隨後,執行法官依法將丁某傳喚至蘆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要求其申報財產。就在丁某填寫信息的時候,細心的執行法官發現丁某帶了塊手錶,馬上拿出手機查詢,結果“嚇一跳”——勞力士滿天星,價值30萬。

在法官的釋法明理下,丁某最終一次性將12萬交付,該案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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