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罰息”有望終結監管視線“鎖定”保險

剛剛過去的一週(6月4日—8日),國內金融市場“風生水起”。這一邊,監管部門繼續“出大招”,補短板;那一邊,金融機構繼續勤耕耘,求發展。凡此種種,盡入媒體眼中,當然也“逃不脫”上海金融報社輿情組的監測。

“全額罰息”有望終結監管視線“鎖定”保險

輿情觀察:聯合授信治“壘大戶”

監管方面,自從銀保監會6月1日發佈《銀行業金融機構聯合授信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一週來,媒體接二連三為新政“發聲”,如《防範重大風險事件銀保監會遏制多頭過度融資》、《抑制“壘大戶”銀行業金融機構試行聯合授信機制》、《規範聯合授信管理劍指多頭和過度融資》、《“卡緊”企業高槓杆源頭銀保監會部署開展聯合授信試點》、《抑制過度融資銀保監會出臺銀行業金融機構聯合授信管理辦法》等,均就《辦法》出臺原因、目標對象、主要內容等進行梳理,方便讀者“一文讀懂”新政來龍去脈。

與此同時,也有報道另闢蹊徑,換個角度“剖析”《辦法》,如《聯合授信阻擊多頭融資企業應防額度收緊“多米諾”》,站在某大型民營企業負責人的視角,反映商業銀行紛紛壓縮授信貸款額度後,對實體企業帶來何種影響。又如《聯合授信機制發揮功效還需解決三個問題》,則在肯定新政“功效”之餘,指出尚有哪些不盡如人意之處,並提出解決之道,令人耳目一新。

除了治理多頭融資,上週銀保監會摸底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三類機構,專項排查套利亂象,並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央行也沒閒著,既擴大中期借貸便利(MLF)擔保品範圍(將AA級公司信用類債券涵蓋其中),又加大金融業基礎設施統籌監管力度,還與公安部就互聯網金融風險整治等交換意見。6月8日,銀保監會與央行“乾脆”攜起手來,聯合發佈《關於完善商業銀行存款偏離度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所有這一切,經由媒體廣泛傳播,使大眾充分了解金融監管部門“最近都在忙什麼”。

機構方面,各商業銀行一如既往,各施所長,有的參與制定國際綠色金融標準,有的發行境外可持續發展債券,有的投產零售資產證券化項目,還有的逆市加強綜合金融業務。諸如此類,都在媒體報道中一一展示。

“全額罰息”有望終結監管視線“鎖定”保險

一週熱議:“全額罰息”有望終結

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出:持卡人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償還信用卡透支款並已償還最低還款額,其主張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付記賬日到還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髮卡行對“按照最低還款額方式償還信用卡透支款、應按照全部透支額收取從記賬日到還款日的透支利息”的條款未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持卡人主張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髮卡行雖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但持卡人已償還全部透支額百分之九十,持卡人主張按照未償還數額計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最高法此舉可謂“爆炸性”新聞,因為這意味著多年來飽受詬病的信用卡“全額罰息”有望終結,不僅廣大持卡人拍手稱快,業內人士亦紛紛贊同。

@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培訓學院銀行業研究與診斷中心主任王勇:信用卡“全額罰息”是典型的霸王條款,也是歧視性條款,必須予以糾正。監管層在制定相關政策規定時就應當取消,若有銀行違規,就對其制裁。如果能敦促銀行主動停止全額罰息的計算和收取,類似糾紛將大幅減少。

@中國法學會銀行法研究會秘書長潘修平:類似去年引起熱議的央視主持人李曉東訴銀行全額計息案,其核心問題就是違約金的承擔方式不正確,不符合常理。從《合同法》角度說,用戶只能就違約部分承擔責任,已償還部分不應再追究違約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按照傳統慣例並基於自身強勢地位,銀行針對信用卡透支,往往按照“全額計息”方式收取利息,明顯對消費者不利。最高法擬作出這一規定,體現了向消費者傾斜保護的態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友軍:在司法實踐中,信用卡透支、盜刷等案件多發,但現行法律並未給司法裁判提供明確、統一的標準,法院對於當事人的責任認定存在差異。這一次,司法解釋就是要明確“裁判”標準,實現“類似案例類似處理”。

@河南省南召縣人民法院法官史洪舉:法治社會和市場經濟講究誠實信用和公平正義,最高法的意見稿對全額計息條款予以否定和糾偏,顯然非常必要。當然,只要規則明晰,標準合理,不搞小動作,銀行的訴求也能得到支持。這樣,才能以司法干預避免銀行“店大欺客”,讓持卡人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

“全額罰息”有望終結監管視線“鎖定”保險

“小金”視點:監管視線“鎖定”保險

若平日關注金融監管部門一舉一動,可以發現近段時間,監管層開始將視線“鎖定”保險業,動作頻頻。

如6月1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保險資金參與長租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為險企投資的長期租賃住房項目劃定範圍,旨在既支持險資進入長租市場,同時切實防範風險。又如6月4日,銀保監會就《保險實名登記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以防止市場上一些中介有不規範行為,保護消費者利益。

發佈新政之餘,銀保監會將重拳砸向違規機構。據不完全統計,今年僅前4個月,銀保監會就處罰逾60餘家保險機構,開出罰單近400張,罰款超過6300萬元。6月6日,銀保監會還披露一起銷售誤導典型案件,對涉事險企、銀行和當事人、多級責任人合計罰沒116萬元。此外,銀保監會對2017年度保險消費投訴處理考評排名靠後的10家險企進行監管談話,限時整改。同期下發《關於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通知》,要求險企限期自查,確保營銷宣傳信息合規準確,嚴防自媒體傳播不實信息,埋下消費糾紛和群體性事件風險隱患。

何以監管部門“重點關照”保險業?從當前看,似乎因為2018年原本就是打好三年攻堅戰的第一年,監管層自然要傾力消除業內“病症”,既做好風險處置工作,打擊違法違規,又遏制突出風險點,防止單體風險和局部風險疊加擴散。但從長遠看,目的不止於此。

一方面,隨著國內保險市場日趨成熟,未來險企之間競爭必將從價格轉向服務,唯堅持誠信、合規、審慎經營者,方能立於不敗之地。另一方面,隨著我國保險業加速對外開放,未來具有成熟產品與服務的外資險企將加快進入,勢必在一定程度上給國內保險公司帶來壓力。想來,這亦是銀保監會加緊出手,邊彌補監管短板,邊強化險企銷售行為管控,著力推進服務標準化建設的重要原因。

或許,有些保險公司覺得監管叮囑時時在耳邊,太煩;監管大棒時時在頭頂,太怕!但相信對廣大有心實現穩定健康發展的險企及金融消費者而言,這絕對是一件好事。難道不是嗎?

圖片均來自網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