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2016仓库及产品防护管理程序

1.目的

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2.1原材料进出、贮存的过程管理;

2.2需要后加工的半成品管理;

2.3成品包装、入库、贮存的管理;

2.4.成品出货过程管理

3.职责

3.1仓库;负责原材料入库、贮存的防护;

3.2 IQC负责原材料和外协厂来料检验;

3.2 生产部:负责原材料领用和在制品的防护;

3.3 OQC:负责成品出货检验。

4.定义

5.工作程序

5.1原材料进出、贮存和防护

5.1.1仓库按供应商送货单对入库材料的品名、数量、规格进行确认。以及确认入库原材料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齐全。

5.1.2仓库内必须配置灭火器,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对于储存化学品的仓库,防护的管理参照《仓库管理规范》。

5.1.3所有材料必须放置在待检区域的卡板上,禁止直接放在地面上或其他区域。

5.1.4来料检验完成后检验员须恢复原包装,防止原材料氧化、生锈。

5.1.5仓库管理员要对经检验合格后入库的产品进行区分,分类存放,并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入库管理。所有的原材料出入库除通过ERP系统留下记录外,应登录于《物料卡》上;

5.1.6生产部依据生产计划和生产订单领用原材料,领用的原材料在生产现场应做好标识;

5.1.7生产订单完成后,物料员将余下原材料退回仓库时,须按维持原包装并标识规格和数量,退回时间以及原材料的批次号。

5.2半成品的防护

5.2.1公司内机台之间、车间之间移转的半成品,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采取产品之间的隔离措施,避免碰伤。

5.2.2待委外后处理的半成品,作业时按照生产作业指导书作业,防止产品氧化或腐蚀,包装按照

包装作业指导书进行包装,防止运输路途中的碰撞;

5.2.3待委外后处理的半成品出货委外前,如果超过15天,应送IQC进行复检防止半成品氧化;

5.2.3阳极和电镀好的半成品、成品不能直接用手指接触,须戴手套进行操作。

5.3成品包装、入库、贮存的防护

5.3.1成品包装按SOP作业,QC须对产品的品质和包装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成品入库。

5.3.2检查合格的成品仓管员根据《成品入库单》接收入库,并在物料卡上更新入库日期、数量和库存结存数量;

5.3.3仓管员应将入库后成品分类摆放,并根据生产日期对库存成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好准备,日期早的摆放在里面或下面,日期最近的摆放在外面或上面。

5.4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时高度均不能超过1.8米,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5.5成品的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5.5.1我公司产品的保质期,电镀产品15天,非电镀产品30天,客户特殊要求时以客户要求为准;

5.5.2电镀过的成品贮存必须保证密封适宜储存条件,封箱前放干燥剂;

5.5.2我公司成品储存的温湿度标准:温度5~45℃,湿度RH≦85%,仓库每日做好记录;

5.5.3温湿度超过储存环境标准时, 无论产品存放时间是否超过15天,均须OQC再次检验OK方

可出货。

5.6成品出货的防护

5.6.1成品出货前,对于尾数箱的产品,配货的仓管员应在包装容器内添加纸皮或拷贝纸等作为填充物,防止尾数箱的产品在运输途中产生碰撞;

5.6.2成品上车前用缠绕膜以卡板为单位围牢固,以防止在运输途中颠簸造成倒塌。

5.6.3如产品运输到客户后,送货人员如发下产品倒箱,应立即向品质部反馈,必要的时候将倒箱

的产品暂停交货,业务部负责将暂停交货的信息知会客户采购。

6.支持性文件

《先进先出管理办法》

7.记录

《温湿度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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