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歲幼童無意撞到一點餐男子,竟被踢飛一米多遠,顱內出血當場昏迷,你怎麼看?

會思考的皂角樹

行拘15天只是開始,等待施暴男子的還有法律的嚴懲!

現在有些人充滿了戾氣,好像一顆隨時都會爆炸的定時炸彈。歸根結底,他們大都是生活中的“怯者”。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

▲圖為被打男童鼻孔流血嘴巴腫脹,鼻樑以及兩側有大面積的淤青。


6月5號中午,在廈門市湖里區興隆路一家餐廳,店老闆四歲半的兒子小皓,準備跟隨父親出門,在走到門口時,不小心碰到了一名正在點餐的中年男性顧客。



▲圖為孩子母親通過監控指認打人男子

沒想到,這名中年男子竟然對小皓動粗,把他踢倒在地,還補上一腳,結果孩子被踢了有一米多遠,直接屁股朝上,臉和頭部撞在地板上,受傷嚴重。



由於摔傷嚴重,孩子不僅鼻樑骨折,口腔受傷縫了8針,還引起了顱內大面積出血,已經在重症監護病房裡觀察了一週。 現在男童的母親更擔心孩子可能會因此留下後遺症。

關於處理結果的疑問

目前動粗男子孫某已經被處以15天的行政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現在該男子被行拘是根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

很多網友不理解這樣的處理,大家不要急,這只是按步驟走,最後定責還要先給孩子驗傷才行。如果最後鑑定孩子的傷情在輕傷以上,那麼這名打人男子就犯了故意傷害罪,將會受到刑事處罰。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這件事上,很多人無法理解男子的暴怒,而且監控視頻處於死角,並沒有記錄事發的經過。也有人認為可能孩子觸怒了打人男子,但我認為這些都不能作為男子施暴的理由。

退一步講,假如4歲的孩子真的撞到了你,正常情況下,作為成年人會不以為意,如果心懷善意還會叮囑孩子小心,即使內心不高興,最多冷眼相待,大不了嘟囔一聲,對孩子實施如此暴力行徑,實在令人難以理解。用網友的話說,誰知道他是哪裡中了邪,把氣撒在一個小孩子身上。

一個能對孩子下毒手的人,素質真好不到哪裡,等待打人男子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夜雨如書

每個人都有走路的時候不小心碰到人的時候吧,如果都一言不合的飛來一腳,難以想象這個社會會亂套成怎麼樣,何況這僅僅是一個年幼的孩子。

事情發生在,廈門一餐廳中,當時店主的孩子不小心碰到了一點餐的男子


這本是一個小事,但是該男子卻選擇了把孩子掀翻在地,並且猛地給一腳

這一腳力氣很大,孩子於是一下頭撞地的,飛出了一米多遠。


由於顱內出血,孩子當場就陷入了昏迷中。並且當時鼻樑也斷了

最終孩子在重症監護室裡呆了有四天時間,整個過程受傷的孩子都處於意識不清,還大小便失禁,母親也是心力交瘁


正如題目中所言,男子最終被行政拘留了15日。

但是個人認為就依據顱內出血,昏迷七天的強勢,孩子母親應該後期做一個傷情鑑定,如果是輕傷以上,那麼該男子應該面臨的是刑事處罰,而不是僅僅拘留15天。

要知道,對於這個男的來說,不過是15天,對於這個孩子,可能會造成很嚴重的心裡陰影,可能這樣的心靈傷害遠遠超出了身體的受傷。

另外,該孩子母親可以對於孩子的受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該男子承擔因為毆打小孩所造成的相關費用和賠償。


這並不是發生的第一起傷害孩子的事故,在之前問答中,曾經也有這麼一個類似的事情,那就是一個男孩在進門的過程中,門簾碰到了門口的一個孕婦

當時孕婦用腳絆倒孩子的行為,也引發了大量的爭議


但是個人認為本事故和還孕婦事故,更加惡劣在於,這個男孩並沒有任何工具,僅僅是身體無意中撞到,我相信這並不會多痛,視頻中他也沒有飛跑,有任何不合適的行為。但是他卻遭遇了這莫有的一腳。

我相信一般的正常人,如果僅僅只是被一個孩子撞到,看見到孩子的力氣,甚至會好心的囑託孩子一定要注意安全,自己別撞傷了。

冷漠點的,也就笑笑而過,有誰會對一個手無寸鐵的孩子如此下力氣的給一腳呢?

實在沒有辦法想象,怎麼會有如此心狠之人,我相信任何動機,都不是一個成年的壯漢毆打一個小孩的理由。


廖彩琳律師

6月5日,在廈門一家餐廳裡,店老闆4歲的兒子不小心碰到了一名正在點餐的中年男顧客。沒想到,男子直接把孩子踹飛一米遠,致其鼻樑骨骨折,顱內大面積出血,陷入昏迷,在重症監護病房裡觀察了一週。家長表示孩子經常會大小便失禁,孩子的鼻樑骨折可能會帶來影響比如鼻炎等。動粗男子孫某已經被處以15天的行政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目前,孩子的病情逐漸穩定下來,但醫生表示可能會有後遺症。

典型的故意傷害案件。

小孩的傷情看來不輕:顱內出血、鼻樑骨折,並有大小便失禁的現象,這恐怕不是輕微傷所能涵蓋的。

被小孩子撞一下,能對大人有什麼影響,小孩又能有多大的錯,至於這樣下狠手嗎?

打人者已被拘留,隨著小孩法醫鑑定的出來,其法律責任才能最終評判。

怎麼看這事?這個人戾氣太重了,遇到強者會隱忍,但遇到了弱者就易爆發。這屬於社會的不安定因素,日常生活中,磕磕碰碰是正常的,但你遇到了不正常的人,磕磕碰碰也就變成了不正常。

總之,大家小心,不要輕易觸碰他人就是了。

怎麼保護好小孩兒?也只能是家長經常教育、在外面不要離開孩子太遠了吧。

不管怎麼說,法律制裁應發揮其作用。

法律的規制讓其不能逾距,逾距就要付出高昂的成本,這才行。


郭廣吉律師

看到這則新聞,我真的出離憤怒了,這已經是筆者看到的第三起陌生人因為一點小事傷害孩童的案件了,第一起案件與此事相類似,一孕婦在餐廳就餐,因為男童進門時推開的門簾碰到了她,男童出門時就被其伸腿絆倒,受傷嚴重;第二起是在公交車上,一小學生與一20歲出頭男子,不知男子說了什麼,小學生作勢要踢男子,然後被男子狠狠地過肩摔在地上,然後用腳使勁踩小學生的頭……

本案中的這個中年男人,真是油膩猥瑣男,混到現在,估計連個女朋友都沒有,更別提有個屬於自己的孩子了,希望能夠曝光此人,讓全國人民都見識一下這個禍害小孩子的渣男,看看哪個女人還願意跟他一起?

一個四歲孩童,僅僅只是碰了他一下,就遭到他如此對待,造成腦顱出血,假如要是不小心踩到他,那不是連命都會沒有了?想來真是可怕!

為什麼現在充滿戾氣的人這麼多,整天就像個炸藥庫一樣,一點點小事就能將其點爆,比如前天遇害的昆明女演員,就因為在大學校園內的理髮店內洗頭髮與店主發生一點糾紛,就慘遭殺害,拋屍於臭水溝內……

現在不僅僅是保護我們的孩子的問題了,連我們自己都需要保護,所以在網上流傳很廣的一篇文章說得很好,我們一定要遠離垃圾人!這些人渾身上下充滿了嫉妒、抱怨、仇恨、煩躁等各種垃圾情緒,人格扭曲,牢騷滿腹,對生活、對未來、對社會都失望透頂,他們脾氣火爆,做事從不考慮後果,以傷害別人來發洩不滿,並把所有垃圾情緒傾倒在他人身上,沒有理由、沒有緣由,誰遇到誰倒黴!

所以,一定要遠離垃圾人,一定,一定!!!


打虎拍蠅

6月5號中午,在廈門市湖里區興隆路一家餐廳,店老闆四歲半的兒子小皓,準備跟隨父親出門,在走到門口時,不小心碰到了一名正在點餐的中年男性顧客,沒想到,這名中年男子竟然對小皓動粗,把他踢倒在地,導致小孩顱內出血,受傷嚴重。目前動粗男子孫某已經被處以15天的行政拘留。

這種人我覺得以暴制暴是最好的解決方案,而且發生這種事還是經濟賠償更貼合實際。毀了孩子的一生,這個動手的人應該付出高昂的代價。

個人認為不可能只是小孩碰到了他一下,以至於把孩子踹飛一米遠。但是話說回來即使小孩子打擾到他或者怎樣,他再憤怒也不能這樣對一個小孩子。看小孩子好欺負嗎?這種人對自己的父母小孩應該也是暴力對待吧。

發生這樣的情況一般要確定受傷情況後再確定拘留還是刑拘,十五天只是目前,後續還有民事賠償及是否追究刑事責任!

因為這是一個正常的法律流程,先行政拘留,然後再做初步傷情鑑定,該事件傷情太重不能直接做傷情鑑定,要等穩定後才能做正式鑑定,看情況初步應該輕傷以上,然後就是轉刑事拘留,之後呈捕訴訟之類的。熊孩子是不對,但我們不能變成熊大人。


笑搞

戾氣太重,容易衝動,竟然對於小孩子竟然下這麼狠的手,真的不知道這個人每天都是以怎樣的心態來生活。而最後的審判非常的輕,這種故意傷害以至於造成了這麼大的傷害,應該從重處罰,做到一個警示世人典型案件。

雖然說現在社會熊孩子很多,但是對於熊孩子我們沒有必要用這麼狠毒殘忍的方式來對待他們。我相信很多人在面對熊孩子的挑戰的時候都是非常的氣憤,但是有時候想一想每個人都有從小孩子經歷的過程,他們的所有所為可能就是我們小時候的經歷,對著小孩子如果我們感到氣憤的話可以走,但是如果真的下手很容易就造成非常大的傷害。

就比如前幾天一個小孩將門簾在一個孕婦身上。孕婦伸腿將小孩絆倒最終導致昏迷的案件,也是同樣的情況,因為小孩發育還不完善,一些輕微的傷害也可能會帶他們造成比較大的創傷,甚至於對以後他們的發育生長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再去想著懲罰他們就要考慮考慮後果了。


國557

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點餐男子作為成年人,將一個四歲幼童踢飛一米多遠,顱內出血當場昏迷,這種行為確實令人髮指,其惡毒程度不言而喻,而該男子僅僅被拘留十五日,確實難以抵消所犯錯誤,給孩子造成的身體傷害以及心理傷害是很大的。

男童只是無意碰到男子,作為未成年人,其行為是自己無法去估計的,可是點餐男子作為成年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可以去判斷的,可是他還是選擇將孩子一腳踢出一米多遠,孩子當場昏迷,並伴有顱內出血,被送至重症監護室。隨即男子被行政拘留。

該四歲男孩母親應該要給孩子做好檢查及複查事宜,以免給孩子留下後遺症。

有人說該男子被行政處罰十五日太輕,其實處罰多少都難抵對孩子的身體和心理傷害,主要是這種人的心理惡毒程度難以想象,這種人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素質和道德。

希望孩子一切安好,同時也希望對於孩子的傷害要有一個系統的管理,孩子父母作為孩子監護人,一定要管理好孩子的安全,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強烈譴責該男子的無恥行為。


珞珈評論社

對一個四歲的孩子施與拳腳,可見這種人的脾氣很暴躁、素質低下。活潑好動是大多數孩子的天性,況且孩子還無法分清許多事情的是非曲直。孩子是無辜的,如果他知道因為他闖禍招來如此殘暴的傷害,他不會撞任何一個人,特別是那種沒有修養的。要知道!孩子不是故意的,我們每個人都曾經是小孩,包括文中對孩子施暴男子。我們為什麼不能多一些憐憫和寬容之心呢?!希望國家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給孩子們更多更好的保護,對傷害未成年人的人與於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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