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張罰單為何 “罰”不來一次整改?

33张罚单为何 “罚”不来一次整改?

33張罰單事件所透露的,也許並不是一兩個執法者的權力任性,而是一次對基層公共環境治理中系統性風險的預警。

33张罚单为何 “罚”不来一次整改?

文|肖瑋

17日,生態環境部通報,中央第一環保督察組進駐河南省開展督察“回頭看”時,收到投訴稱,一家本應停產兩年多的煤礦企業仍在違法排汙。督察組檢查發現,該企業曾收到環保部門33張罰單,但因有基層領導幹部“站臺”等原因,始終未曾整改。

禁而不停、罰而不改,33張行政處罰文書竟然擋不住企業環境違法——這家煤礦企業的“暴脾氣”果然挺“牛”。當然,企業這麼“牛”,不是企業的廠房“牛”、不是機器“牛”、不是員工“牛”——而是有些人太“牛”。

據報道,面對首輪中央環保督察,地方沒有真重視,放任企業以停產應對群眾投訴,敷衍整改;面對恢復生產且屢罰不改,不僅沒有采取更進一步的措施,而且在中央環保督察現場仍有基層領導幹部為企業“站臺”。

亂象背後,幾乎都對應著基層權力的濫觴與亂作為。一家國有大型企業,不堪表率不說,肆意違法生產,以停產躲避督察、以審批流程過長為由逃避治汙改造。這樣的膽氣和底氣,硬要說“上面沒人”,恐怕民眾難以相信。

違法企業之“牛”,無非是兩個“人”太“牛”:一是企業生產經營者太“牛”。利慾薰心、知法違法,所有的“落實不力、敷衍整改”,說到底不過是個短期利益問題。二是基層環境執法者太“牛”。執法枉法、睜眼閉眼,重形式、走過場,說到底就是把剛性的法律當做私人裁量的“繞指柔”。

對此,督察組總結得也不客氣——33張罰單看似不少,但主要以督辦通知為主;面對企業屢查屢犯,沒有充分運用查封扣押、按日計罰等執法手段,直至這次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進駐才下決心解決問題。問題是,類似的“大企業大汙染”問題,要多少督察組才能手到擒來地解決?

33張罰單“罰”不來一次整改,這說明,環境問題的整改,大多不是“能不能”的問題,而是“願不願”、“想不想”的問題。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的關係,在短期利益面前、在少數基層實踐,幾乎還是“說起來重要、忙起來次要、幹起來不要”。一個常識越發清晰:生態環保觀念的轉變,並非三五年可以扭轉。

心裡有,眼裡才會有;眼裡有,手頭才會有。33張罰單事件所透露的,也許並不是一兩個執法者的權力任性,而是一次對地方基層公共環境治理中系統性風險的預警。

“土地平曠,屋舍儼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這是人們嚮往的美好生活。但如果不為生態環境保護而努力,所謂的“桃花源”終究會破滅於一些人手裡。故此,環境執法不妨先揪出那些為汙染企業“站臺”的勢力。

□肖瑋(環境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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