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賊撞上了失主
2018年3月7日,張某到文化街劉某經營的手機店佯裝購買手機,趁劉某不備將其放在櫃檯上的一部手機(價值2000元)盜走。接到報案後,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區分局南關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偵查工作。
不料,3月25日下午,張某在民生廣場閒逛,被失主劉某撞見,扭送至南關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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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證據,賊蔫了
審訊時,張某拒不承認上述犯罪事實,辦案民警適時出示了案發時現場視頻資料。看完視頻後,剛才還氣焰囂張的張某,立馬敗下陣來,如實供述了3月7日11時許其在劉某手機店盜竊手機一部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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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張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被盜手機已於破案當天返還受害人,案件偵辦工作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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