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有哪些主觀性錯誤?

惡棍村大少

對明朝清朝火器水平的論述完全錯誤,對於明朝與西方的技術性差距也認識不足,過高估計明軍的戰績,沒有客觀對待歷史事實。此外,他對於崇禎,也是過於美化,著重於標新立異而缺乏深度思考。

一、對於崇禎過分同情,忽略了其作為最高領導不可推卸的責任

當年明月最主觀的錯誤就是對崇禎的評價,當年明月對崇禎充滿了同情,很想為其翻案,他將所有的罪責推給了大臣們,而將崇禎盡力洗白,從而營造一個悲劇英雄的模樣,但實際上,完全不是這樣子。

崇禎手裡一副好牌,實際上佔得優勢並不小,但是崇禎的多疑和優柔寡斷、喜好虛名最終讓這些優勢化為烏有。

比如說楊嗣昌曾經建議崇禎不要兩面作戰,應先和清朝議和,以緩解財政和軍事上的壓力,然後集中全力剿滅李自成,在消滅李自成平定內部後在收復遼東。

楊嗣昌說的很明白,大明的大患是流寇而不是清朝,崇禎聽後本來覺得很有道理,於是派了陳新甲秘密和清朝議和,但是卻遭到了洩密,一時朝野譁然,紛紛指責崇禎。

崇禎在受到大臣的指責後,為了自己的虛名面子,竟然一改之前的決策,並將罪責全部推給了臣下陳新甲,將其公然處決。崇禎的舉動不僅讓大明喪失了最後的機會,被迫兩面作戰,還使得臣子對其非常寒心,陳新甲忠心耿耿,無緣無故就被殺掉背鍋,請問以後還會有哪個臣子願為崇禎效力?



還有就是崇禎的多疑,崇禎完全不懂得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道理,不停的更換首輔,甚至連忠於朝廷的孫傳庭也不放心,多次將其投入監獄,最後迫不得已才將其放出。

即使如此,崇禎還是不放心,接連催促孫傳庭在未做好準備的情況下出關作戰,致使其全軍覆沒,大明進而喪失了最後一支精銳。在大廈傾覆之時還狐疑,簡直是愚蠢至極。

另外,崇禎這個人還十分優柔寡斷,當時北京快要不保時,有人建議崇禎南逃,或者至少把太子送走,這樣至少能保住半壁江山。但是崇禎拖到最後也沒出動,當他想逃時北京早已水洩不通了。他的遲疑直接導致了南明因為缺乏合法繼承人混戰一片。

無論從哪個角度講,崇禎對於明朝覆滅的責任都很大,但在當年明月筆下,竟然全成了大臣們的錯誤。當年明月或許不知道管理學中有一句最大的原則,就是權力可以下放,責任不能推諉,對於最高領導人來說,他對行動的成敗負有全部責任,這是管理學和領導學基本的常識,畢竟,你才是最終進行決策的人。


、過高估計明朝的火器水平,對同時代西方的火器水平缺乏瞭解,犯了常識性錯誤

當年明月本人對於明朝火器是十分的推崇,在第五卷談到萬曆朝鮮戰爭時,對明朝的各種武器是娓娓道來,並讚不絕口。

當年明月讚不絕口的火器,主要就是佛郎機和三眼銃,而這三個,糊了佛郎機,恰恰是明代火器專家認為不堪大用的,而就算是佛郎機,也明顯吹捧過頭。

當年明月在寫道佛郎機子母銃和小型佛郎機時,錯誤將其算作明朝的發明,並將其當做明朝軍工具備創造力的證明。

但實際上,無論是子母銃還是小型佛郎機,都是西方15世紀就普遍使用的標準貨,並非明軍在16世紀接受佛郎機後的本土改進貨,這明顯屬於對西方火器發展水平不瞭解。

還有三眼銃,更是貽笑大方,在當年明月裡,三眼銃是一個能遠程能近戰的神器,但是在明代火器專家戚繼光、趙士禎的眼裡,三眼銃則是不折不扣的垃圾,無論是戚繼光還是趙士禎,都反覆強調,鳥銃遠遠優於三眼銃,三眼銃的實戰效果還不如弓箭。


(當年明月對西方的火器水平十分不瞭解,三眼銃,佛郎機都是西方15世紀落伍的火器,是最原始的)


趙士禎當時非常氣憤的說:

“北兵不耐煩劇,執稱快槍三眼銃便利過於鳥銃,教場中打靶,鳥銃命中十倍快槍,五倍弓矢,猶自不服。"此戚少保語也。近見為將者,不惟北地諸君鮮有留心於此,即南人亦覺寥寥。究其所以,皆緣罔知為國,無心滅賊,因循歲月、僥倖功名之流充滿戎行,何可語此?又何能知此?”

意思是鳥銃比三眼銃、快槍、弓箭這些東西高到不知哪裡去了,但是北方軍隊依然固執己見,不願接受新鮮事物,如此因循守舊,部隊怎麼能強大?

再比如火器專家焦勖在《火攻掣要》中說的

“近來購得西洋大銃,精工堅利,命中致遠,猛烈無比,更勝諸器百千萬倍”。中國火器“鑄造無法,其大器不過神威發熕,滅虜虎蹲,小器不過三眼快槍。此皆身短,受藥不多,放彈不遠,且無照準而難中的。銃塘外寬內窄,不圓不淨,兼以彈不合口,發彈不迅不直,且無猛力。頭重無耳,則轉動不活,尾薄體輕,裝藥太緊,即顛倒炸裂”。

無論是趙士禎還是焦勖,都認為明朝火器與西方相比差距很大,但到了當年明月筆下就成了差距不大,基本處於世界領先水平,這明顯和事實不符。

就算是紅夷大炮,明朝引進的也是西方落伍的16世紀末艦炮,與17世紀中期的西方火炮已有差距,而且明朝炮兵訓練很差,不懂測繪,往往只是一通亂打,這種情況下明軍的火器註定無法戰勝清軍。


(馬嘎爾尼筆下的清朝火槍手)


除了對西方和明朝的差距不瞭解,對於清朝火器水平也不瞭解。

當年明月不止一次的在談及明朝火器時說到了清朝,軍隊手持長矛,只能目光呆滯的面對英軍,但實際上,清軍的火器裝備率遠高於明朝,無論是西方的作畫還是清朝史料,都能看出清朝部隊以裝備鳥銃為主,火器部隊高達60%以上。

清軍實際上是以兩百年前的火器對抗英軍,而非以大刀長矛面對洋槍洋炮,說清軍只有大刀長矛完全是主觀臆斷。

(清軍火器配備很高)


總之,當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主觀錯誤著實不少,作為小說和通俗讀物來看還是不錯的,可以提振興趣,普及視野,但要真把他當做歷史嚴肅著作或者歷史事實來看,則南轅北轍,明朝那些事和萬曆十五年這些真正的學術著作相比,還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埃爾文的理想鄉

最不能忍的就是洗白英宗朱祁鎮

明朝那些事裡洗白英宗我是真的不認可。

土木堡一戰,他曾祖父朱棣當年留著的精銳全部被給敗光,自身被俘,不去死不去自殺反過來就做一個狗腿子頭號漢奸。

導致明朝文武兩方嚴重失衡,文官集團後期坐大無可制衡。

代宗並沒有子嗣,奪門之變搶兒子位這樣恬不知恥的事兒都特麼能做得出來。

奪門之變殺了于謙!

誒。

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這古代家天下的制度裡,于謙大才,竟這般死去,實為可惜,可嘆。

以至於英宗兒子上位第一件事就是給於謙平反。

讀到這裡我是非常氣憤的,沒有于謙,你們老朱家的大明王朝說不定立朝81年就成南明瞭。

明朝那些事可以說是通俗文學的巔峰之作了,全書最大的敗筆就是洗白了英宗。

英宗這個人,沒有一絲一毫可以洗白的可能。

昏君一個。


木劍溫不勝


《明朝那些事兒》有哪些主觀性錯誤呢?數不勝數,一言難盡。

本來嘛,治史者最忌在敘史中滲雜入太多私人情感和動輒抒發個人主觀意見。

這方面,太史公司馬遷起了一個很不好的頭。

可不是?太史公對秦始皇沒有好感,就繪聲繪色地八卦了一通秦始皇的私生子身份;太史公喜愛項羽,就聲情並茂地誇大和渲染了項羽的奮鬥史,使《項羽本紀》成為其“最得意之文”。

《明朝那些事兒》並非一本正經的歷史書;《明朝那些事兒》的作者也並非專業的史學家,作者寫這本書,自己也坦言,是“以心述史”,根據自己的感覺得解讀歷史,用自己的理解來描述歷史人物的心理。

既然初衷如此,就不妨把太史公那一套主觀性述史的手段發揚光大,甚至推向極致。

主觀性述史,如果靠譜的話也還說得過去;如果是錯誤的,就會誤導讀者,危害極大。

《明朝那些事兒》為了“以心述史”,為了吸引讀者,運用了大量主觀性的敘述,篇幅巨大,因此武斷難免,錯誤難免,自以為是難免。

下面簡單舉兩個例子。

一、清太祖努爾哈赤死亡之謎。

清太祖努爾哈赤是怎麼死的,這個在史學界是有爭議的。

爭議的根源,是天啟六年正月的寧遠之戰結束後,袁崇煥給薊遼經略高第打了份報告,說自己“用大炮打死無數”來犯之敵。山海關主事陳祖苞覺得這個報告太籠統,就另起了一份奏報,發回朝廷,上面稱:“用紅夷大炮,及一應火器諸物,奮勇焚擊,前後傷虜數千,內有頭目數人,酋子一人。”高第隨後認為,應該強調和突出這個“酋子”的身份,於是又追加了個摺子,說“奴賊攻寧遠,炮斃一大頭目,用紅布包裹,眾賊抬去,放聲大哭。”

寧遠大戰時,陳祖苞和高第身居山海關,離前線有七百多里距離,他們寫的東西,只能根據袁崇煥的報告進行具體和細化的,但他們居然加入了想象和推測。

然而,就是這種想象和推測,有人腦洞大開,斷定這被“炮斃一大頭目”就是努爾哈赤。依據是,天啟六年八月,努爾哈赤掛了。

從天啟六年正月到八月,時間長達大半年,竟然得出努爾哈赤死於袁崇煥炮下的結論,不能不讓人佩服!

但是,為了襯托袁崇煥的偉大,必須如此。

具體解釋是,努爾哈赤遭受了炮傷,再兼失敗後惱羞成怒,身心雙層痛苦交織在一起,患上了不治之症,苟延殘息了八個月,一命歸陰。

《明朝那些事兒》把袁崇煥定性為一個大英雄,因此極力支持這種想法。

作者是怎麼將這種推測進化為事實的呢?

首先,引用了《春坡堂日月錄》裡“紅夷大炮者,周而不停、每炮所中,糜爛數十尺,斷無生理“一語,以描述袁崇煥炮火之犀利。

接著,別開生面地拋出了一道數學應用題,說十門大炮每炮每天轟二十炮,以兩天計算,至少四百炮,“每炮所中,糜爛數十尺”,然後臉不紅、心不跳地給出結論:“後金軍傷亡的人數,大致在四千人以上!”

可惜的是,沒有任何史料表明寧遠大戰中金軍傷亡人數是四千人以上的!

明朝方面,高第上報給天啟帝的戰果是:“寧遠捷功奴夷首級二百六十九顆,活夷一名,降夷十七名,獻俘報可。”

後金方面,《滿文老檔》上記錄是:“傷亡五百餘人。”

從明、金雙方記錄的數字來看,彼此的記錄都是相當靠譜的。畢竟,明朝收割的首級為二百六十九人,再加上受傷的二百餘,可不就是“五百餘人”?

這先暫且不主,繼續看《明朝那些事兒》是怎麼坐實“努爾哈赤斃命於袁崇煥炮火”這一說法的。

其描寫努爾哈赤死亡的文字,異常有趣:“漫天的炮火轟鳴聲中,有一炮射向了城下,伴隨著一片驚叫和哀嚎,命中了一個目標,這個目標到底是誰,至今不得要領,但可以肯定是相當重要的,因為一個不重要的人,不會坐在黃帳子裡(並及黃龍幕),也不會讓大家如此悲痛(嚎哭奔去)。對於此人身份,有多種說法,明朝這邊,說是努爾哈赤,清朝那邊,是壓根不提,這也不奇怪,如果戰無不勝的努爾哈赤,在一座孤城面前,對陣一個無名小卒,被一顆無名炮彈重傷,實在太不體面,換我,我也不說。”

看,似乎說得很隱晦,實際上卻說得非常明解:努爾哈赤就是死於袁崇煥的炮下。

可惜的是,從相關史料來看,從天啟六年正月到八月這長達大半年的時間裡,努爾哈赤大部分時間是非常健康的,吃嘛嘛香,身體倍兒棒,期間,他曾率軍血屠覺華島、整頓軍馬準備遠征蒙古(因為東江毛文龍的搗亂,沒能成行)。

二、詭辯袁崇煥與後金的勾結問題。

袁崇煥的罪狀,是經過了漫長十個多月的審訊,最終由崇禎帝御平臺,召輔臣並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翰林院記注官,吏科等科、河南等道掌印官及總協、錦衣衛堂上等官判定的,共有十大罪:付託不效、專恃欺隱、市米資盜、謀款誘敵、斬帥踐約、縱敵長驅、頓兵不戰、遣散援兵、潛攜喇嘛、堅請入城。

這其中,最為致命的當是“謀款誘敵”,性質就是通番賣國、叛逆造反。

“己巳之變”期間,民間就“喧傳袁崇煥挾奴講款”,廷臣對袁崇煥的彈劾是“督師賣姦不肯力戰”。

《明朝那些事兒》卻偷換了概念,說民間都造謠“袁崇煥是跟皇太極勾結的叛徒”,朝廷上對袁崇煥的彈劾是“督師要叛變後金”。然後活潑幽默地自我辯論,說:雖說此前也有李永芳、范文程之類的人前去投奔,但事實上,也都並非什麼大人物,比如李永芳,只是個地區總兵,而且就這麼個小人物,努爾哈赤同志都送了一個孫女,一個駙馬的(額駙) 頭銜,還有無數金銀財寶,才算把他套住……按照這個標準,如果要買通明代最高地方官,總管遼東、天津、登州、萊州、薊州五個巡撫的袁崇煥,估計他就算把女兒、孫女全部打包送過去,估計也是白搭。所以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只要袁崇煥智商正常,是不會當叛徒的。

精彩,實在精彩。這一段偷換了的概念的精彩自我辯論,讓人情不自禁地要鼓掌。

不過,所有正經史書上的記載、以及研究這段歷史的史家學者,根本沒有誰過說袁崇煥過要放棄自己身為大明督師的立場,象李永芳、范文程等人一樣逃跑叛變到後金的陣營裡。

大臣指控袁崇煥,是說他“以五年滅奴欺皇上”、“密謀款敵”,“以脅城下之盟”。

事實就是如此,袁崇煥先前在崇禎帝跟前拍著胸脯、放豪言,說是要“五年平遼”。但到了遼東任上,感覺得根本辦不到,為了五年後對自己的承諾交差,不得不動歪腦筋,妄圖通過議和談判來收復部分遼東失地。

《石匱書後集》因此明確記,袁崇煥是“殺毛文龍以為信物,今勾引入犯,以城下之盟,了五年滅寇之局”。

《明史紀事本末補遺》也稱“(袁崇煥)無以塞五年平遼之命,乃復為講款計。”


覃仕勇說史

你要說主觀性錯誤,他太追捧朱元璋了,朱元璋的歷史形象一直很有爭議,但他第一部直接叫“洪武大帝”,無論如何朱元璋都不能稱為“大帝”,除非站在狹隘的大漢族思想下來理解,但就像冉閔能被稱大帝嗎


九門提督統領

當年明月太吹捧孫承宗了,貶低熊廷弼,我覺得過於主觀了。

簡單的來說,就是面對後金在東北的崛起,孫承宗,袁崇煥二人主張寸土必爭,修關寧防線。

熊廷弼主張放棄東北,退守山海關。

當年明月認為,孫袁二人收復國土,寸土必爭是正確的。熊廷弼放棄國土,死不足惜。

在這裡,我不以為然。孫袁二人,看似保全了國土,但是,關寧軍每年大筆軍費,修關寧防線又消耗了大量錢財,導致明朝國庫入不敷出,國內饑荒,也無力賑災。導致流寇四起,最終李自成攻陷北京。

熊廷弼放棄東北,退守山海關。看似撤退,實則以退為守。我認為熊廷弼的戰略思想正確的原因如下。

一,極大縮短了明軍防線,補給也容易送達。

二,山海關自古以來從沒有從關外被突破,自明朝滅亡,山海關也沒有被清軍攻破。

三,死守山海關,節省軍費,可以省下大筆銀兩賑災,緩解國內矛盾。

四,和關外毛文龍配合,明軍利用海軍優勢,騷擾清軍後方。

五,適逢當時氣候不佳,東北地區無糧無草,拖也能拖死清朝。

我個人感覺。孫承宗雖然思想是好的,但思路不對,沒有正確認識到明朝當時的財政狀況,和實力。思路是有問題的,他的做法可以說是明朝滅亡的加速器。

袁崇煥的做法更為激進,誅殺毛文龍,實屬不該。他的做法,我覺得是明朝滅亡的毒藥。

但是,孫袁二人作為武將,收復疆土,維護國家安全,不能說做錯了。只能說,他們是好將軍,但不是一個戰略家。


豪說放語

中國有歷史,但從沒有過真實的歷史。自司馬遷以降,遑論當年明月?

歷史的荒謬猶如現實的迷茫。

胡適說:歷史,不過是一個任人打扮的婊子。

喜歡旗袍的就露出大腿,喜歡性感的,就給它穿上丁字褲。

歷史是為現實服務的。

歷史也是沉重的。

能把歷史寫的好玩,好看的人很少。

當年明月做到了。

很好。

至於傾向性的問題並不重要,蘿蔔白菜各有所愛。

每個人看問題的角度都會不同。

俺就是認為金瓶梅的文學歷史價值要遠勝於紅樓夢,有幾人能夠認同?

當年明月寫的是小說,這時候的歷史是為小說服務的。

作者查閱的那些歷史資料有多少是真實的?

幾百年不算久遠,幾十年前的事又有幾人能說清楚?

這年頭,只有媽媽是真實的,誰敢保證自己是孩子的親爹?

要想確定孩子不是隔壁老王的,要去親子鑑定中心。

歷史去哪鑑定?




千嬌百媚的金毛

當年明月在這本書裡評價朱棣是中國歷史上為數不多的公認的偉大皇帝,我並不認同。

當年明月情不自禁就走向了帝王英雄主義的亢奮大道上,而不是去全面揭示帝王的種種面相。

↑朱棣是一個善於偽裝的兇暴之徒

比如對朱棣的描寫和評價,在烘托“天子守國門”的英雄情懷下,《明朝那些事兒》對朱棣的挖掘並不全面,尤其對朱棣英明神武背後的人性黑暗面,挖掘的不夠。

而這些陰暗面,值得每個讀歷史的人知曉,瞭解。

如果說朱棣報復性的殘忍折磨殺害反對派,是出於政治需要,尚可以理解,但對反對派無辜的家屬和奴僕的戕害,就實在過分了。

當年李世民玄武門之變後,殺害了李建成和李元吉全部的兒子,但對他們的其他家屬還算是優容的,李世民甚至娶了弟媳婦,把李元吉的妃子納為己有了,以前看歷史看到這一段,我都覺得不可思議。

可是對比朱棣的做法,李世民簡直是菩薩。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我引用一段張宏傑先生在《大明王朝的七張面孔》裡關於朱棣的一個小故事,作為補充。

“永樂十一年(1413年)正月十一,教坊司的官員在皇宮右順門門口稟奏:齊泰的一個姐姐,兩個外甥媳婦,加上黃子澄的妹妹,四個婦人,平均每天被二十條漢子輪jian,年紀小的都懷有了身孕,除夕夜的時候生了個龜兒子,又有個三歲的女兒。朱棣聽後,依由之,說道,小的長到大,便是搖錢的樹兒”,史料引自《奉天刑賞錄》。

↑黃子澄一家遭遇堪稱悲慘至絕

而在此之前,朱棣早就把黃子澄一家搞得家破人亡,黃家老小六十五口幾乎盡數被斬首,僥倖的婦女就是上述悲慘的經歷,妻族外親三百八十名親戚全部發配邊疆。

所以,在任何回答中國歷史上最偉大帝王的問題裡,我從來都不會把朱棣放進這個行列,雖然他開疆拓土,文治武功都是頂級表現。

但從最基本的人性來說,朱棣是一個善於包裝自己的惡魔,英偉的身影下,藏著無數無辜人的血淚,而這一切,本來可以避免,試問,饒恕那些無辜者,對他的統治能動搖分毫嗎?就算斬草除根,給個痛快也是人道啊。可是,他卻非要這麼殘忍暴虐。

看來,朱棣確實讀懂了帝王權術的精髓——令人畏懼要比受人愛戴更安全。但人家李世民怎麼就能夠收住心裡的惡魔呢。


我見青史多嫵媚

《明朝那些事兒》寫的還是非常好的,能寫出這樣的歷史科普讀物的人不多。

和史學家不同,作者是一個史學愛好者,他對明朝歷史發展的脈絡把握的很不錯,史料背景也很紮實。

這本書既然是科普甚至類似於“歷史報告文學”的文學著作,在對歷史事件理解和歷史人物的好惡肯定會有明顯的個人喜好的痕跡。

但這不是史書,有個人感情偏向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我們不可能像對待《明史》一樣對待這部書。

這部書的整個邏輯關係很清楚,但是對於某些歷史人物的評論相對來講比較主觀。比如對王陽明的評價就表現出他對王陽明的超過其他人物的敬仰。

總的來講,作者對明朝的各代皇帝的評價基本上是正面的,對於皇帝出現的荒唐,殘酷,虛偽的行為粉飾過多。表現了作者對明朝這個歷史時期的喜愛傾向。

所以,我們不必為這部書當中的所謂“主觀錯誤”進行評論,因為有些對主觀錯誤的評價,恰恰是另一個主觀。

因為,這部書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歷史,而是帶有作者的明顯個人評價的“歷史文學”。


步武堂

歷史這個東西,恰如一張張整了容的臉,一代代修來改去,真實的面目早已不知。今人信息時代編記錄的事兒都不可信,古人道聽途說的幾筆你就當真,更可笑的是專家推論,世事無常,哪有理可循,改粉飾的粉飾,該罵街的罵街,你認為的就是你認為的,足矣。


本心不識何談不二

太監汪直,少年英才。

西廠也並沒有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而且對忠直的人多有保全,汪直喜好結交賢臣,對方不理睬他,也沒有報復

當時有一個假冒汪直的人因為受賄露了馬腳。原因居然是汪直不收賄賂天下皆知。

成化梨庭以及威寧海之戰,汪直都是最高統帥。這兩次戰爭對維護大明的邊防可以說是作用無比巨大的。

尤其是威寧海之戰,當時的傳奇女英雄滿都海,即將再一次統一蒙古,蒙古如果統一起來,力量多麼可怕,這個不用解釋。被明軍直接斬殺。

汪直被貶以後,邊疆就不斷的失利。以他的年齡,實際上完全可以再幹好幾十年,下臺時候也不過二十多

如果這人不是太監,那麼歷史上只有一個霍去病可以與之相比。可惜是太監,遭文人記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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