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遊戲公司起訴騰訊抄襲,騰訊被冠以“抄襲大王”之名

韓國遊戲公司起訴騰訊抄襲,騰訊被冠以“抄襲大王”之名

這場官司打了6個月。主管法律事務的副總裁郭凱天說:“官司開打的時候,我們心裡也沒有底,不知道法院會怎麼判,但是幾輪辯護下來,法律的邊界漸漸清晰起來,也就是從此之後,我們越來越注重知識產權和專利保護。”

韓國遊戲公司起訴騰訊抄襲,騰訊被冠以“抄襲大王”之名

據此,法院駁回了NEXON的所有訴訟請求。

在對聯眾和《泡泡堂》的兩役中,騰訊展現了它在新產品開發上的幾個基本特點:緊盯市場新熱點,快速跟進優化,利用自己的流量優勢實現整體替代。

韓國遊戲公司起訴騰訊抄襲,騰訊被冠以“抄襲大王”之名

2006年6月,馬化騰在接受《中國企業家》雜誌採訪時對此進行了描述:“我不盲目創新,微軟、谷歌做的都是別人做過的東西。最聰明的方法肯定是學習最佳案例,然後再超越。”

有一個事實需在這裡陳述的是:在後來的若干年內——甚至一直到我創作此書之際,騰訊仍然被很多人冠以“抄襲大王”之名。不過,在法律層面上以騰訊遊戲抄襲為由提起過著作權訴訟的,僅NEXON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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