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強姦犯

剛認識老公的時候,他還是個頭髮濃密,笑容靦腆,把周華健的《花心》唱得很有味道的大男孩兒,雖然個頭不高,但是還挺注重形象的,總是穿西服緊跟潮流。

我們是朋友介紹認識的,說實話,有些陽春白雪的我,對老公的第一印象並不是多好,但是第一次去他家,見到他家牆上貼的聖母像(他家信天主教),還有心地善良的婆婆,我就有點喜歡這個家庭了,我問老公劃十字怎麼劃?他連忙放下手裡東西,又特意洗了手,才認真示範,“一十字,聖加號,天主,我等主,救我等,與我愁,因父,及子,及聖神,及名者,阿門。”口中禱唸時,額頭,胸前以及手掌比劃的大十字共三個十字就劃完了,動作因為虔誠而顯得很美,我一下子就喜歡上了這個嘴唇豐厚的小夥子。

後來聽說老公之前也見過幾個不錯的姑娘,有的個子比我高,有的比我單位好,還有的主動向老公示好,但是老公都沒動心,冥冥之中,有人安排,我們波瀾不驚的相戀,又自然而然的結婚了。

說實話,老公是很愛我的,無論走到哪個哥哥家還是姐姐家,吃完飯,仗著自己是最小弟弟受的寵溺,一句“小蒙古就不幫刷碗啦”(我是蒙古族),我就可以毫無歉疚的享受大家的仁愛,直到有一天,老公無意翻看了我早年的日記,知道我曾經失戀過,才醋意大發對我態度有些改變。

對待情感,我向來認真,我本無愧於內心,但老公的輕蔑,反倒激起了我內心的自尊,從此以後,我們就向對方關閉了心門,過起了似乎冷漠其實是怕受傷的日子。

老公和我相比,明顯要現實好多,他知道什麼人該結交,更懂得人和人之間怎麼相互利用,這點其實很實用,也是所有人的生存之道,但是從不管家裡大事小情,連工資折都上交不管的我,卻對老公嗤之以鼻,說他“太勢利眼,和誰交往都要過過稱再說”,尤其看到老公擺弄銀幣金條(他在一次抽獎活動中中過一個小金條)時那個痴迷,我更加覺得他俗不可耐,給他扣帽子說,“你可真像葛朗臺啊。”

四十多歲後,老公忽然改了髮型,不留頭髮,乾脆推成光頭了,他說,頭髮長了,他熱,另外,推光頭也省錢,自己買個電推子,都不用去理髮店了。他的腦型不是多好看,這樣一弄,活像個強姦犯,“我看著都噁心。”我這樣表態,但是老公平時沒主意,主意定了還輕易不做改變,我也只能受著。

日子一天天的過著,我也享受著(當時並不覺得是享受),我把結婚前連家裡水舀子放哪兒都不知道的老公,硬是訓練成了能買菜,能做飯,會擦地,出去應酬前給我做好飯的人,對此,我也算知足,只是長年倒夜班,搞壞了我的身體,嚴重的神經衰弱,讓我一度無法上班,休息在家養病,於是為了給我調個工種,老公花大價錢請我的領導吃飯喝酒,記得吃完飯,打出租往家走時,老公舌頭有些僵硬的呢喃,“只要能給你換工作,金條銀幣,全拿去。”那一刻,我才真切的感覺到了這個男人熱乎乎的心,我鼻子酸酸的,心想,“無論誰,休想拿了我家的金條與銀幣。”

我寫日記有個習慣,就是愛擬個題目,那天我的日記題目就是《我愛強姦犯》。

孩子上大學走了,我剛剛覺到老來作伴的感覺時,老公突然離世,真是讓我痛徹心扉,老公,我的手串在哪裡?我的項鍊在哪裡?液化氣閥門要怎麼擰?廚房門又壞了,你都不管了嗎?你走得太急,可是你會心安嗎?我被你慣壞了,如今的我,有多麼自責,有多麼無助,你知道嗎?

想念你,懷念你,將是我下半生的主要內容,老公,給我和兒子力量吧,希望早日不再讓你擔心憂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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