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途自駕遊在高速服務區允許休息多長時間?

哇玉香卡15

可能很多朋友看到這個問題都會奇怪,休息區休息難道還有時間規定?不許超過多久?難道時間長了還會被罰款不成?


是的,按不同省不同收費公路的規定,有些路段在高速上超時真的是有超時費的,“超時車”是指“路網內出入站時間超過24小時以上、路段內出入站時間超過12小時以上的車輛”。

還有些省這麼規定;按照最低限速要求,沒在規定時間內跑完,可寬限3小時左右,但超過這一時限則需收取每小時40元超時費。


看著嚇人,但其實並不是超時就罰款這麼理解的。之所以有超時費的說法,是為了防止有人通過高速交換通行卡或者通過高速對接的方式,逃避高速過路費。

但如果一刀切的這麼做也會誤傷到那些在休息站過夜、或車在路上壞了等待救援的車主。所以大部分省都只對貨車有比較嚴的時間控制,私家車就算過了時間一般也不會管,但偶爾也有盤問或要收超時費的。


那你說累了或太晚了就不能在休息站睡一覺了麼?當然可以,有關部門給的建議是在收費站留個消費的單據證明自己停留了,哪怕一瓶礦泉水。小娘子之前還看過一篇被罰車主的報道,在車主的強烈投訴下,有關部門看了路上的監控,證明車主是在休息站過夜了,最後退了超時費。

這事兒,哎,怎麼說呢,除了呵呵,咱們如果碰上不得已的停留,記得留著單據給自己節約精力和時間吧。當然,小娘子也希望高速大堵車的時候有關部門能考慮給咱補貼超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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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途自駕遊在高速服務區允許休息多長時間?”這一提問,在當下已經不是問題的問題。

依據國務院這一規定各地制定的“高速公路超時費”,早期公開的說法是,假如你在同一條高速公路內駕駛,時間遠遠超過高速最低限速行駛時間,收費站就有理由認為你具有非正常行為,比如,成都到重慶300公里,正常3小時的里程,你跑了10幾個小時,行為當然可疑咯,是我也要懷疑你在路上做了啥手腳,最大懷疑就是你偷逃過路費——收費站的確弄不清楚你的行為是事出有因還是故意偷逃,於是只能從公司利益出發,拿著國務院的尚方寶劍,籠統採用“高速公路超時費”來處罰你的異常行為,除非,你自己能舉證大大超時的確事出有因——比如,高速服務區內加油站、超市發票或小票的時間記載。

但事實上,“高速公路超時費”只是時代的產物——10幾年前,高速公路各收費站對通過車輛的信息採集到錄入收費信息系統,因為技術欠缺,信息是不完善的,比如早期的通關卡,卡上只有進站名、進站時間、車輛類型信息,車牌號是木有的!正是因為這一漏洞,一些常年跑固定線路的大卡車和非法跑營運的小客車司機與收費站人員相互勾結鑽漏洞——一般都是與收費站一個班組勾結吃錢,手法就是買短跑長,司機每趟節約一部分,收費站班組每趟吃一部分,一年下來,雙方都獲益不小!

而對於普通私家車,即使你通關卡進站時收費系統顯示“超時”,輕微的,收費員一般不會問你原因,嚴重的,最多也就問問你啥原因,且一般都不會收取你“超時費”——因為你是一類車,都是最低消費水平,而且,你這私家車一般也不會天天跑“線路”,與某收費站勾結吃錢、或者與非法跑客運的小客車司機勾結吃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當下全國高速公路車輛進站信息採集到錄入收費信息系統的自動化程度飛躍式提高,高速公路收費系統這一早期的漏洞早已杜絕。而隨著ETC的推廣使用,卡號+車牌號的捆綁,高速公路沿途公安天網與高速收費系統的共享,任何車輛進出高速公路有任何動作,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是一清二楚的。

因此,私家車長途自駕遊在高速服務區允許休息多長時間?我負責任地告訴你:隨你便!

一個例子可證明:

去年9月,我們自駕西藏川進青出。午餐後下午2點重新從蘭州進入高速,在隴南禮縣十天高速路段,車輛沒油了,打高速救援電話,拖車到服務區,加油,後走了一段後,在隴南武都區服務區,停車,在車上一覺睡到大天亮,慢慢洗漱,服務區吃早餐,翌日下午4點到成都,出站,960+公里,跑了26小時!按理是嚴重“超時”了的,但收費員啥都沒問,只給了物價局核定的過路費——我們為應對“超時費”而準備的拖車救援發票、武都服務區早餐小票,都白費了。

我們的車沒油了,等待高速救援。勒克兒 攝

甘肅高速救援車來了,把我們拖到禮縣服務區加油。勒克兒 攝

加滿了油,我們繼續上路。勒克兒 攝

在隴南武都服務區,看見有很多私家車在在這裡夜宿。勒克兒 攝

隴南武都服務區,我們也跟著這些私家車在這裡夜宿。勒克兒 攝

夜宿隴南武都服務區自駕車。勒克兒 攝

夜宿隴南武都服務區自駕車。勒克兒 攝

天亮了,夜宿隴南武都服務區自駕車主伸伸腰踢踢腿,準備新的一天自駕。勒克兒 攝


勒克兒

在服務區停車睡覺這種事情我經常幹,最長的時間超過10小時。

你既然問這個問題,應該是擔心被收取超時費吧,的確有些收費站在出站的時候,如果停留時間過長會有可能遇到這種麻煩,收費站美其名曰是為了防止偷逃過路費(主要是曾經發生過大貨車和小車互換通行卡的情況),但是這種收超時費的做法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如果打官司鬧上法庭,應該是收費站會輸。但是這樣畢竟比較麻煩,為了避免麻煩和不想耽誤時間,絕大部分人也不願意為此和收費站糾纏不清,這種時候也是有辦法可以避免的。

一是在服務區設置的旅館住宿(部分服務區有),有服務區提供的發票就沒問題。

二是如果不想在服務區旅館住宿或者停留的服務區沒有旅館的,買點東西,留個證據,有些服務區還可以給開停留證明。

三是直接安裝OBU自動繳費設備,出站時通過ETC直接走就可以,因為這個是和車輛綁定的,不存在偷逃過路費的情況,我就是這樣做的,走了好些地方還沒有遇到過麻煩,不過為了以防萬一,我也買點東西開個票據,同時用手機分別拍攝停車時的視頻。


不冷紅塵

如何做到在服務區既長時間休息,又不增加額外的開支呢?我給大家說一個簡單實用的方法。當你進入服務區做完休息前的準備工作後,就去超市買一瓶水並讓服務員開具小票,休整好了離開之前,再去超市買一瓶水並開具小票。因為小票上有你購買商品的時間,這樣就能證明你這段時間確實在服務區休息了。當你下高速時,收費員要收超時費,你只需拿出服務區的購物小票,說明情況,收費員就不會收你超時費了。

怎麼樣,你感覺這個方法有用嗎?若有用,請關注、轉發,讓更多的人知道,謝謝!


勇敢向前的行者

為了避免高速行駛有時間限制的問題,可以出示在休息區使用過的住宿、餐飲等收據,收費站就不以超時計算了。

一般在服務區休息也就吃頓飯的功夫,頂多睡一宿覺,24小時足夠用了。


打開車窗看景色

這個與你跑那一段路所需時間來定,國家對此也沒有明確界定,有一次兩小時路途,由於太過疲憊,睡著了,全程用了八個多小時,多交了40多元延時費,我是貨車當時是按三類車算應付130元,實付了170多元,不知道以什麼標準算,各地各路可能有不同標準,進站時最好問一下收費員,否則最好儘快離開高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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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服務區也是高速路的產權啊,只要有人就會消費,就會有收益啊,為什麼還要趕著消費者離開呢?這麼好的壟斷生意為什麼不做呢?想不到了吧!只要設施完善隨你住幾天都行,只要你肯消費。


閒人可語

這個好像是沒有限制,大部分都是針對大貨車,我是2018年2月18號從老家回溫州的,大概凌晨1點左右到的衢州服務區,當時太累了就在服務區過了一夜,到了白天的12點左右才到的溫州,下高速的時候收費員問我怎麼用了這麼長的時間,我就告訴他我在服務區過了一夜,也沒有買東西或者其他能證明自己的東西,他就直接讓我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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