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人的春天來了!實名制,承載了哪些權益保障?

住建部日前印發《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辦法》指出,進入施工現場從事建築作業的建築工人,應經過基本安全培訓,並在全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上登記。建築用工企業應及時採集並上傳施工現場建築工人實名制基本信息,未登記且未經過基本職業技能培訓的建築務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建築工人的春天來了!實名制,承載了哪些權益保障?

住建部建築市場監管司組織起草的《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全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數據標準(徵求意見稿)》5月14日起公開徵求意見。根據文件內容,未來我國建築領域或將全面實施建築工人實名制。《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進入施工現場從事建築作業的建築工人應經過基本安全培訓,並在全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上登記。

徵求意見稿提出,實施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的目的在於,規範建築市場用工秩序,加強建築用工管理,維護建築施工企業和建築作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

其中規定,建築工人實名制是指建築企業通過單位和施工現場對簽訂勞動合同的建築工人按真實身份信息對其從業記錄、培訓情況、職業技能、工作水平和權益保障等進行綜合管理的制度。

建築工人實名制基本信息應包括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籍貫、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訓信息、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為記錄

等。

徵求意見稿還明確,承包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設置“建築工人維權告示牌”等方式,公開相關信息,保護工人合法權益。

同時,建築工人進場施工前,應錄入建築工人實名制名冊。項目用工必須核實建築工人合法身份證明,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並明確工資發放方式,可採用銀行代發或移動支付等便捷方式支付工資。

建築工人的春天來了!實名制,承載了哪些權益保障?

專家點評:

建築工人實名制,明顯釋放出了保障基本權益的善意。有關部門通過實名制和信息化管理,探索建築工人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尤其是爭取在農民工融入城市社會保障體系中有所突破;

同時,加大對拖欠建築工人工資行為的查處力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勞務費結算糾紛調解機制,保證建築工人勞務費不拖欠。更重要的是,利用實名制對建築工人進行技術和安全培訓。

然而,建築工人實名制,需承載更多權益保障。

換言之,建築工人實名制,應成為消除城鄉差別、體現社會公平的城市標籤,承載更多的城市福利與人文關懷。比如,將建築工人實名制,與落戶、就業、就學、住房、養老、醫保等重要城市福利和社會保障掛鉤,使其成為享受公共服務的必要條件;

特別是,要將外來人口與城市居民同等對待,不歧視,多關愛,讓他們分享城市公共福利和發展成果,從實名制中真正得到實惠。進而,使公民擁有理想化的遷徒自由,走到哪裡,就能在哪兒自由定居,享受當地的公共服務,從制度上給他們以心理認同和歸宿。

附件:

1.《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全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數據標準(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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