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宣判

涇川縣檢察院在開展“保護涇河母親河”公益訴訟專項活動中,發現該縣羅漢洞鄉丈八寺村銀河組銀光砂廠河段內砂石堆積侵佔河道,影響排洪。

涇川縣檢察院於2017年9月18日向涇川縣水務局發出了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加大執法力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管;責令限期平復回填砂坑,清除砂石,恢復河道原貌。涇川縣水務局雖在法定期限內回函稱其預計於兩日之內將對該段河道進行徹底平整回填,整改到位,但之後並未按照回函全面履行法定監管職責,致使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仍舊處於受侵害狀態。根據檢察機關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相關規定,涇川縣檢察院於2017年12月4日依法向崆峒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近日,崆峒區法院合議庭經評議後宣判,支持涇川縣檢察院的訴訟請求,確認被告涇川縣水務局怠於履行河道監管職責的行政行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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