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絕不手軟!河南警方通報8起“掃黑除惡”典型案

扫黑除恶绝不手软!河南警方通报8起“扫黑除恶”典型案

洛陽安樂孫某涉黑案

2015年以來,以孫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常年盤踞在洛陽安樂鎮某銀行樓上,主要成員多達二三十名,組織嚴密、訓練有素,以非法討債、化解經濟糾紛、替他人出場站隊、充當地下出警隊為主要經濟來源,造成惡劣影響。孫某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於2017年8月18日正式立案,共抓獲團伙成員19人。經偵查,該團伙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聚眾鬥毆、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故意傷害、妨害公務、窩藏等刑事犯罪涉及9類13起,其他違法行為20餘起。

2017年12月8日,洛龍區人民法院對孫某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了公開審理。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孫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組織成員張某波等17人分別被判處1年至9年有期徒刑,該案18名涉黑團伙成員均獲實體刑。2018年3月28日,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

南陽柏某涉黑案

2017年3月13日,南陽警方發現柏某等人利用回民身份多次參與討債的線索。經過近一個月的秘密調查,初步查明該團伙以柏某為首,涉案成員30餘人,利用回族身份,在南陽多地多次主動介入糾紛、暴力討債、充當“醫鬧”,甚至為攫取非法經濟利益,聚眾衝擊黨委政府、圍攻公安機關、毆打執法人員,並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該案於2017年4月10日立案偵辦,目前共抓獲涉案成員27人,破獲各類刑事案件28起。

2017年12月12日臥龍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對柏某等27人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主犯柏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多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十三年零三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其他9人分別判處4年零3個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罰金。2018年4月16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商丘民權王某涉黑案

2013年以來,王某為獲取非法利益,糾集多人逐漸形成了以其為組織、領導者,以張某、王某、劉某等為骨幹分子,以唐某、李某等為一般參加者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多次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拘禁、高利轉貸、騙取貸款、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對民權縣轄區內的工廠企業、房地產開發等領域和高利貸非法行業,造成了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民權縣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民權縣公安局在對一起群眾匿名舉報偵查中,發現了王峰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線索,於2017年8月30日立案偵辦,目前共抓獲涉案成員10人,查扣涉案資金2億元,破獲各類刑事案件37起。2017年11月30日,民權縣人民檢察院以王峰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名審查起訴至民權縣人民法院,2018年4月19日依法作出一審判決。

永城市張某涉黑案

自2008年以來,張某吸納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不良青年,培養、扶植犯罪團伙骨幹勢力,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多次利用暴力、軟暴力、滋擾等手段,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從事煤炭、建築建材經營,獲取工程項目;強制控制芒山寺、崇法寺賬戶;非法經營車輛抵押業務,非法經營、插手、處置高息借貸、房產糾紛、土地糾紛,採取張貼公告、封鎖營業場所大門、恐嚇、非法拘禁等手段,聚眾滋事影響商業場所正常營業。撐場子架勢,討要非法高息債務,致使多人重傷、輕傷、輕微傷及財產損失;利用網絡媒體,大肆在網站發表不實言論及各種負面新聞,攻擊政府部門和個人,詆譭政府形象,干擾司法活動。

永城市公安局在對五年來的信息數據綜合研判中,發現了張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線索,於2017年4月22日立案偵辦,目前共抓獲22人,收繳涉案資金120餘萬元,破獲各類刑事案件29起。2018年4月12日,寧陵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

睢縣徐某涉黑案

2014年以來,徐某以支付報酬、毒品籠絡、提供食宿等方式糾集社會閒散青年逐漸形成了以其為組織、領導者,以張某、安某等人參加的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該組織長期盤踞商丘市梁園區車城一帶,多次受僱於人,以暴力、威脅、恐嚇等形式為手段替他人討債、替人收回抵押車輛,多次進行肆意尋釁滋事、非法侵宅、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容留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通過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利益30多萬元,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經濟和社會治安秩序。

睢縣公安局在偵辦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中發現案件線索後,於2017年3月7日立案偵辦,共抓獲涉案成員18人,涉案資金30多萬元,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6起。

2017年12月27日,睢縣人民法院對徐亞飛等18人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主犯徐某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其他14人分別判處6個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人拘役8個月。2018年3月23日,依法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鞏義市張某坡涉黑案

2016年12月份,鞏義市局杜甫路派出所在辦理張某坡涉嫌尋釁滋事案件時,在偵查中發現該案涉案人員眾多,案情複雜,具有涉黑涉惡性質。市局黨委高度重視,在持續的線索摸排和案件研判中,該案涉及人員逐漸浮出水面。經查實,自2013年以來,張某坡等人為牟取暴利稱霸一方,大肆進行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開設賭場、故意傷害、窩藏等違法犯罪活動。

根據該情況,鞏義市公安局立即成立由技偵、合成、網安、治安等多警種參加的打黑除惡專案組,對該團伙涉案人員實施秘密排查、秘密取證。共立案15起,其中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1起、尋釁滋事7起、敲詐勒索1起、開設賭場2起、故意傷害4起。先後抓捕嫌疑人28名,查證證據材料20餘卷。

2017年12月2日,鞏義市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二十萬元,罰金人民幣3.5萬元。王某、白某等20餘人分別被判處1至7年不等刑期。

鄭州滎陽龐某涉黑案

2014年以來,龐某網羅兩勞釋放、吸毒人員和同鄉無業人員在鄭州成立討債公司,逐漸形成了以其為組織、領導者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該團伙受僱於做分期業務的各大汽車銷售公司和工程機械銷售公司,在全國各地對一些逾期還款車輛進行暴力收車,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從中收取鉅額僱傭金,短期內迅速斂財兩百餘萬元。

2016年3月份,滎陽市公安局在協查一起警情時,發現了龐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線索,經過縝密偵查研判,於2016年11月9日立案偵辦,目前共抓獲涉案成員22人,查扣涉案資金30多萬元,破獲各類刑事案件41起。

2016年9月29日,滎陽市人民法院對龐某等18人依法作出一審判決,首犯龐某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名被滎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其餘17名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至1年零2個月。2018年2月28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淮陽縣鄭某涉黑案

2017年5月11日,淮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實名舉報後,經過調查取證,於2017年5月20日對鄭林等人涉嫌盜竊、尋釁滋事立案偵查,5天后鄭林等人被抓獲歸案。

2017年12月5日,淮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2018年4月27日,淮陽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鄭某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五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餘11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1年。(線索提供: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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