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部長解讀個稅法修正案: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

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立法工作有了新進展。6月19日,《個人所得稅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初審,財政部部長劉昆在作報告時表示,個人所得稅免徵額擬提升至5000元。

個人所得稅是目前我國僅次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第三大稅種。我國的個稅徵收方案分別在1980年、2006年、2008年和2011年經歷了四次調整,起徵點分別為800元、1600元、2000元和3500元。

澎湃新聞注意到,自個稅起徵點調整至3500元后,隨著中國老百姓收入的增長,消費水平的提高,近年間,社會各界關於再次提高個稅起徵點的呼聲越來越高。

劉昆在報告中指出,草案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草案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

“這一標準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並體現了一定前瞻性。”劉昆表示,按此標準並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有利於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

值得關注的是,草案還增加了反避稅條款。劉昆表示,目前,個人運用各種手段逃避個人所得稅的現象時有發生。為了堵塞稅收漏洞,維護國家稅收權益,草案參照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反避稅規定,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規定稅務機關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徵稅款的,應當補徵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

此外,在經營所得稅率方面,將以現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為基礎,保持5%至35%的5級稅率不變,適當調整各檔稅率的級距,其中最高檔稅率級距下限從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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