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音符就驚豔了耳朵,從沒聽過這樣的歌

第一次聽到這首歌的前奏,就無法抑止熱愛之情。

大提琴何等驚豔,喚醒我的木耳朵。

溫暖,柔和,悅耳,精緻,迷離……

以下省去數千字。

好音樂面前何必言語。

聽就是了。

第一個音符就驚豔了耳朵,從沒聽過這樣的歌

因著對歌的熱愛,花幾天斷斷續續翻了歌詞。

這是目前翻得最為艱難的一首。

而且翻完了心裡沒底,不知是否理解錯誤。

說的是個類似出埃及的故事,為什麼名字叫“佛羅倫斯”?

唱歌的是美國一個藍草樂隊。名叫Crooked Still,他們的藍草不同於傳統,特別是大提琴的加入,大大豐富了音樂聽覺,創造出有別於其他樂隊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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