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案、難案、瑕疵案,
怎麼辦?
管轄權異議、案件事實認定爭議,
怎麼定?
新類型犯罪案、增減犯罪事實案,
又要怎樣保障司法公平?
……
別擔心,
訴前會議給你解決!
2018年5月8日下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一會議室裡,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訴前會議正在進行,該會議由檢察官侯向東主持,辦案偵查人員和案件辯護律師參加。
該案涉案毒品海洛因達4公斤,由於存在管轄權異議,案件事實認定存在爭議,於是召開了這次訴前會議,就程序與事實方面的問題聽取辯護律師以及偵查人員意見。
在會上,辯護人和偵查人員緊緊圍繞案件管轄權、定罪、量刑三方面交換意見。辯護律師開誠佈公談了自己對案件的看法,針對辯護人的意見,偵查人員也進行了回應。這次訴前會議,偵、訴、辯三方對案件存在的爭議焦點進行梳理和明晰,為案件起訴及法庭審理打下了紮實的基礎。
刑事案件訴前會議制度是廣州市檢察機關近期推出的一項創新制度,它主要是針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新類型犯罪案件、可能存在違法偵查取證的案件、重大瑕疵證據補正案件、增減犯罪事實案件,以及一些改變定性的案件。
由檢察官召集偵查人員、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相關人員有針對性的召開訴前會議,就案件的程序性、實體性問題,平等地進行交流溝通, 從而聽取各方意見,提高引導偵查取證水平,落實保障辯護律師辯護權,確保案件質量,提高訴訟效率。
《廣州市檢察機關刑事案件訴前會議制度試點工作指引》也於2018年4月11日試行。此前,花都區人民檢察院已試點探索刑事案件訴前會議,為適用訴前會議的案件範圍、啟動程序、參加人員與地點等提供了參考。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訴前會議制度目前仍處於探索試點階段,廣州市檢察機關將進一步探索完善公訴制度,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訴前主導、審前過濾作用,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要求。
閱讀更多 廣州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