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好的前任,都應該是卡在喉嚨裡的刺,咽不下去也吐不出來!

在網上看到這麼一段話,要是決定分手了,那就要想好一個問題:從今往後你再也見不到這個人了,要是覺得十分難過,那就別分手;要是覺得好爽,那就趕緊分手。

話糙理不糙,如果真的不愛了,那就別互相拖著,給彼此增加無謂的負擔。

所有好的前任,都應該是卡在喉嚨裡的刺,咽不下去也吐不出來!

第二天死黨調整好情緒找女朋友對質,女朋友卻淡淡表示,她只是精神出軌,並沒有肉體的出軌,而且還反過來質問死黨。鬼知道呢,死黨隨時打翻了女友最愛的化妝品,這一刻,他們的感情支離破碎。

所有好的前任,都應該是卡在喉嚨裡的刺,咽不下去也吐不出來!

曾經我問過朋友們,分手還選擇還跟前任保持聯繫嗎?除去那些劈腿、出軌的狗血劇情之外,只有小軒說還會聯繫,因為他根本就不想是前任,一切只因心裡放不下。小軒也不負眾望,在和前任分手的日子裡,每天找各種理由跟她聊天,噓寒問暖,無微不至,終於在前任生日的這一天重新把追了回來。像小軒這樣長情的人,怕是快要絕種了。

所有好的前任,都應該是卡在喉嚨裡的刺,咽不下去也吐不出來!

但是前任就是前任,即使重新追回來,她也是你的前任。在某個時間你可以懷念、可以突然想起你們的曾經然後放聲大哭,但是當你有現任的時候,麻煩先把前任忘掉,因為這不是你能傷害現任的理由。如果你沒有從上一段感情中徹底走出陰霾,還有留戀和不捨,那就重新去追啊,人生苦短,總有遺憾啊!但如果你要開始下一段感情,就請別對前任那樣對現任,這是對雙方最基本的尊重,也是你重新開始這段新戀情的理由。

所有好的前任,都應該是卡在喉嚨裡的刺,咽不下去也吐不出來!

如果說應該和前任保持一種什麼關係,我覺得無論愛與不愛,都應該不相往來,既然都分手了,那還做什麼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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