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事業單位改革推進相對較慢?

一說到事業單位改革,彷彿總有一種很慢的感覺,尤其從上面傳導到基層事業單位落實,起碼有3年的延遲。

就拿2013年衛生和計生合併的例子來說,筆者搜索了一下地方新聞,快的地方可能在2015年完成了合併,在基層慢的直到2017年才完成合並。

為何事業單位改革推進相對較慢?

是什麼原因讓事業單位改革落實相對較慢呢?

很多人第一時間會聯想到,因為事業單位人員太多了,全國大概有120萬個事業單位,3000多萬人員,要對他們進行改革是一盤很大的棋,所以要深思熟慮、反覆調查研究後才能進行推進改革工作。

還有的人說是歷史原因,事業單位事情太複雜了,推進慢也理所當然。至於是什麼樣的“歷史原因”筆者也是一頭霧水。

事業單位改革是分步走的,據相關人士介紹,第一步是分類,第二步是細分。2012年指導意見中指出,按公益屬性把事業單位分為三類:公益一類、公益二類、自收自支類,然後是在三類裡再細分,比如某一類裡面有行政職能的要分出來,有企業經營性質的也要分出來,做到“政事分開,事企分開”。

上面的事業單位改革指導意見,可能在中央或者省部級還很好推進,一到地方基層,真是千頭萬緒。現在事業單位的分類聽說是分好了,但是很多地方沒有公佈出來。

很多事業單位的人事主管權在地方,每個地方的事業單位改革都有所不同,推進落實時間更是千差萬別。比如之前說到,有的地方鄉鎮食品藥品監督所是參公的,有的地方不是;事業單位車改有的地方完成了,有的地方才剛剛開始。

為何事業單位改革推進相對較慢?

筆者認為,在領會上面的改革指導思想、保持原則前提下,主要推進工作在地方,即便全國有3000萬的事業單位人員,分解出衛生和教育兩個大系統、再分解到地方之後也容易應對改革。

有人建議說要成立一個類似“公務員局”的主管部門來專門針對“事業單位”改革的工作。

筆者認為是一條可以探索的方法,因為“專人專事”才能更好結合事業單位人員的實際和意見,讓事業單位改革發揮更大的活力來服務群眾。

(如果大家關於事業單位方面有什麼好的選題,可以私信告訴我,權當探討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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