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區2018年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十條禁令”

北辰區2018年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十條禁令”

嚴肅換屆紀律是做好2018年北辰區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關鍵環節,全北辰區各村級組織要將嚴明“十嚴禁”“十不準”“十條禁令”紀律要求/貫穿整個換屆全過程。其中,公職人員“十條禁令”的具體內容為:

1、嚴禁散佈小道消息,發表違背村級組織換屆政策法規的言論,以及違反有關規定,擅自在網絡上發佈與村級組織換屆相關的文字、照片和音像資料;

3、嚴禁在候選人組織考察、部門聯查等資格審查中徇私舞弊、失職瀆職,故意隱瞞、藏匿、銷燬不合符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據;

4、嚴禁違反組織紀律和保密規定,打探信息、跑風漏氣,擅自做出政策解釋,洩露考察審查候選人結果以及黨委討論決定候選人等有關情況;

5、嚴禁參與、幫助候選人以及其他利益相關人賄選,以及為其參與選舉打招呼、遞條子等妨害、干擾村級組織換屆行為;

6、嚴禁參與或鼓動黨員、群眾到市集訪、進京非訪;

7、嚴禁打探因違反村級組織換屆紀律法規受到處理人員的案情,為其說情和干擾案件的調查處理;

8、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執行或不嚴格執行村級組織換屆的政策規定、程序步驟,以及對重大事情不及時請示、報告等行為;

9、嚴禁在投票、唱票、計票等選舉環節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未經組織批准擅自公佈選舉結果;

10、嚴禁其他干擾、妨害村級組織換屆正常開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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