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樹蛙撐起一片“保護傘”

案件來源

2018年4月18日,一則標題為《貴溪有人大肆捕殺樹蛙上餐桌,生態鏈遭破壞》的本地新聞引起了我院民事行政檢察部幹警的注意。

為樹蛙撐起一片“保護傘”

視頻中指出:貴溪市境內存在大量捕殺樹蛙並通過交易流通至餐桌的現象,影響了正常市場交易秩序,同時也破壞了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

立案調查

為樹蛙撐起一片“保護傘”

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保護生態平衡

本院決定立案審查

為樹蛙撐起一片“保護傘”

現已查明:貴溪市境內有個別餐館在暗中向食客銷售樹蛙,樹蛙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三類重點保護動物,也是“三有保護動物”,即有益的、有重要經濟或者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它主要捕食蛾、蚊、蒼蠅等有害昆蟲,對農業和林業生物防治具有重要的生態平衡價值。

相關規定

貴溪市陽際峰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是樹蛙種類多,種群密度集中的地區。貴溪市政府將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定為樹蛙禁捕期。然而,在樹蛙禁捕期卻有人大量捕殺樹蛙,並通過暗地交易、買賣,製作成食物流向餐桌,破壞了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同時也破壞自然資源和生態平衡。

檢察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貴溪市林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述抓捕、交易樹蛙的行為負有監管職責。

為樹蛙撐起一片“保護傘”

為樹蛙撐起一片“保護傘”

故我院於2018年4月23日分別向貴溪市林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書,督促其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上述違法抓捕、交易樹蛙的行為,並與相關單位建立聯合執法的機制,形成執法合力。

整改落實

貴溪市林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收到檢察建議書之後,高度重視,立即開展了野生動物保護專項行動,分別對轄區內的餐飲經營戶、農貿市場經營戶進行了現場檢查。

為樹蛙撐起一片“保護傘”

為樹蛙撐起一片“保護傘”

其中林業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某土菜館非法銷售野生保護動物棘胸蛙、王錦蛇,並對涉事土菜館給予了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共計5136元;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執法檢查中查獲銷售的青蛙10餘斤,對經營戶當場進行了教育,並給予放生。

長效機制

為樹蛙撐起一片“保護傘”

為進一步加大對破壞野生動物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貴溪市林業局牽頭,聯合貴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森林公安局建立了貴溪市野生動物保護聯合執法工作機制,要求每二個月開展一次三家聯合執法檢查工作,形成常態化執法,共同做好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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