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繳費視同不上該怎麼辦?

孫奎寧

視同交費年限視同不上該怎麼辦?沒有描述,只能臆想了,視同不上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檔案缺失。

很可能是勞動檔案遺失、殘缺,無法證明納入社保之前的勞動關係存續。很多人勞動檔案上都遺留“後遺症”,在企事業單位改制、兼併重組過程中檔案轉移中不知道檔案在哪裡保存著。


我們當地很多人檔案都有失誤,有的檔案缺頁少表,不夠齊全,以前勞動檔案歸企業勞資科保管,後來又歸社保科保管,在重新登記建立勞動檔案時,沒有要求職工如實申報和提供相關證明,而是由文秘根據人口信息收錄電腦中,與實際勞動存續關係存在差異。職工辦理退休手續跑斷腿,磨破嘴,視同繳費年限的工齡都存在與實際工齡不符!


二、中斷工齡和企業未有將工作年限記入檔案。

我們企業職工每人少七年半視同繳費的工齡,原因是企業未將職工這七年半工齡計入檔案,好在社保局特事特辦,讓職工補繳了這七年半的社保費。另外,可能中斷工齡了,計劃經濟時代,家裡孩子多,有一部分人歇業回家照顧孩子,企業當曠工、離職、開除、除名、辭退處理,這部分人就沒有了視同繳費年限了!連退休待遇都沒有了,我們當地很多老人如今靠低保養老!




長江老農

關於"視同繳費視同不上該怎麼辦"的問題?


只能以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計算退休養老保險金,這是法定的,別無它法。

視同繳費的認定條件十分嚴格且嚴謹。不僅僅是認定當事人的參加工作時間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時間(簡稱視同繳費時間),政府財政還要對巳經認定為視同繳費的人員,所欠的養老保險金從財政資金中,劃出一塊到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

因此,視同繳費的認定權在設區的市級人社局,所需條件必須有經市級勞動局批准的《招工登記表》《勞動力調配通知書》(俗稱勞動小票)《工資審批表》等一系列法定原始證據。

視同繳費視同不上,就是法定手續嚴重缺失,不具備批准為視同繳費的法定條件。

這是沒有辦法的。

當事人只有從首次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時,計算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養老保險金。

管見了!


世好3

視同繳費指的是一九九二年之前參加工作的固定工人,包括上山下鄉、參軍等都算做視同繳費人員。

在辦理退休手續時社保局將按照擋案記載,擋案內裝有高中畢業後及上山下鄉、大學、參軍、參加工作的各種經歷。基本上對於個人每年從事的工作,以及調資每年的情況都有祥細的記載,社保局在辦理退休手續時看擋案就可以認定。

如上所說《視同繳費視同不上該怎麼辦?》依我看應該是從一九八六年開始國有企業新召錄人員實行了(合同制),從上班開始就是交養老保險的人員了。

所以說(視同繳費),這一項對於(合同制)工人是不存在的。


平番泳燈縣

視同繳費年限不能認定給勞動者帶來的是視同繳費年限在退休計算養老金時不能累計,給勞動者造成養老金損失。

視同繳費年限不能認定,最主要的原因是檔案問題,在建立個人帳戶之時,單位會將職工的工作起始時間與個人相關工作年限一併報社保審核認定,在退休時還要對視同繳費年限進行審核,所以檔案中的材料至關重要。如果檔案不全就要找單位進行查找,查找不到時,單位要出據相關證明材料以供社保審核認定。

沒有檔案或檔案遺失,只能找工作過的單位提供佐證材料,去縣級或以上的人事代理部門重新建立自己的檔案,社保認定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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