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待攤支出是否需要每月分攤呢?

在建工程待攤支出是否需要每月分攤呢?

答:對於在建工程待攤支出,是不一定每月都要分攤的。

從攤攤費用設置科目的目的,以受益期為準,比如你支付的半年租金,是包含當月的,那當然從當月開始攤,但如果支付的是從下月開始半年的,那就應該從下月開始攤,即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處理就好。

比如:發生設計費10000元,已經計入在建工程--其他支出---設計費 科目。此設計費涉及兩個工程。(工程甲、工程乙)

在兩個工程都完工後,工程甲的在家為500000元,工程乙的造價為300000元。按各工程造價分攤設計費用10000元:

在建工程待攤支出是否需要每月分攤呢?

工程甲應分攤的設計費=10000*[500000/(500000+300000)]=6250元

工程乙應分攤的設計費=10000*[300000/(500000+300000)]=3750元

借:固定資產-甲乙 6250

借:固定資產-乙 3750

貸:在建工程--其他支出---設計費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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