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18年肥城市公立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範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7年6月20日以後出生);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或博士學位的,年齡放寬到45週歲以下(1972年6月20日以後出生);

(六)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七)博士研究生應聘的,不受崗位招聘計劃的限制,不需筆試、面試,採取直接考察的方式。

(八)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細情況見附件1)。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受聘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為期5年的《最低服務期限協議書》。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6月20日-6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肥城市文廣大廈一樓東大廳(肥城市龍山路126號)。

每人限報1個崗位,審核通過後,現場繳費。

2018年7月2日—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肥城市文廣大廈21樓2107室領取《筆試准考證》。逾期不領的,視為放棄。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兩科共80元。

報名結束後,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或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肥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肥城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公佈。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應聘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應聘人員提供虛假證件或證明材料的,查實後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均採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

(一)筆試

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法律法規、科技知識等。

筆試採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8年7月7日上午

9:00-10:30 公共基礎知識

10:30-11:30 醫藥衛生基礎知識

筆試閱卷結束後,按公共基礎知識、醫藥衛生基礎知識考試成績分別佔30%和7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的,相應核減計劃。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範圍人員名單在肥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肥城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公佈。

(二)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進入考察體檢範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於60分。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肥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肥城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公佈。

四、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於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並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並列的,加試確定人選。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成考察工作組,對進入考察範圍人選進行考察。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採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並依據相關規定對考察對象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範圍人選。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並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人員名單報機構編制部門備案。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務期限協議書》,確立聘用關係。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7]53號)規定,受聘人員在職稱考評、崗位聘用、考核獎懲、薪酬分配、社會保險、管理使用等方面,適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六、其他

本《簡章》由肥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肥城市衛生計生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

監督電話:0538-3229717,3228533

崗位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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