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男子連續盜竊屢教不改 剛出拘留所再進看守所

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宋建彬、白天燕)十堰一小偷在火車站浪跡,尋機盜竊後逃匿,民警尋線追蹤時一路“追”到了拘留所,原來該人因涉其它案件已被被執行拘留。6月19日,這名小偷前腳被民警從拘留所帶至派出所,後腳便被民警送進了看守所。

“警察同志,我就中午眯了一會的功夫,誰知放在桌子上的手機就被人偷了......”5月23日下午16時許,在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區分局人民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樂思亮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案發現場搜尋線索。在火車站小商品市場某一小商品店,報警人徐老闆店門口的監控視頻顯示,在案發當日,有一男子鬼鬼祟祟的出現在了他的店門前,男子徘徊一段時間後趁徐老闆熟睡之際潛入店內,將桌上的手機順走後逃之夭夭。

鎖定嫌疑目標後,樂思亮立即加班加點調取其他出口監控,可小商品市場出口眾多,賣場外環境複雜,周邊火車站車輛人流量又大,面對這“大海撈針”式的尋人,樂思亮一時陷入了困境,但堅持不懈的他,仍然夜以繼日的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出入軌跡進行細緻分析。

“皇天不負有心人!”在6月7日,樂思亮去拘留所送拘另外一名違法行為人時,無意間問起了拘留所的同事,這一問,令樂思亮喜出望外!原來,他煞費苦心搜尋的那個盜竊手機的嫌疑人,因涉及另外一起案件此刻正在拘留所執行拘留。“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啊!”樂思亮激動的說道!

據查,盜竊手機的嫌疑人是十堰鄖陽區28歲的陳某,沒有文化的他平日就在工地上打打雜,沒有穩定經濟來源的時候他就做起了順手牽羊的事。2011年7月陳某就因盜竊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的他還是不知悔改,2017年11月和2018年6月又先後因盜竊被處以行政處罰。

6月19日,正是陳某行政拘留期滿的日子,樂思亮前往十堰市拘留所將陳某帶回了派出所審訊,當晚,陳某再因涉嫌盜竊被處以刑事拘留,就這樣剛出拘留所又被送進了看守所。

民警提醒:在公共場所內切勿輕易將手機放在桌面,小偷多數都是趁當事人熟睡或不備之時,順手牽羊將桌面手機盜走,在此提醒廣大群眾一定要加強自我防範意識!遇到手機被盜第一時間請撥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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