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武警總隊是副軍級單位 而消防

武警總隊是指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設立的武警部隊的一級組織,隸屬於武警總部,下轄若干個支隊和直屬機構。其主要任務是: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貫徹武警總部關於部隊建設的方針、原則和指示;組織領導教育訓練;辦好指揮學校,為部隊培養合格的基層指揮員;輪訓支隊副職以下幹部,提高組織指揮能力、業務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不斷加強部隊建設,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一切任務。

為什麼武警總隊是副軍級單位 而消防/邊防同為總隊只是師級單位?

各省(市、區)設有武警總隊(一類總隊),其中北京和新疆較為特殊高配一級為正軍級,其他地區按正常規定為副軍級。一般而言,省武警總隊是副軍級單位,司令為副軍級,但是武警流行高配,司令也可能為正軍級,常為少將。

為什麼武警總隊是副軍級單位 而消防/邊防同為總隊只是師級單位?

而各消防總隊和邊防總隊通常情況下均為正師級建制,屬二類總隊;其下設若干支隊、中隊等,兩者均受到公安廳的領導。不過也有特殊的,比如海南省公安邊防總隊;鑑於形勢任務的需要,按照公安部公政字【2012411】號命令,這個總隊由二類總隊調整為一類總隊,總隊長和政委同時晉升為副軍職領導職務。

為什麼武警總隊是副軍級單位 而消防/邊防同為總隊只是師級單位?

那麼為什麼武警地方總隊是副軍級單位,而同地區各消防/邊防同為總隊只是師級單位?原因有以下幾點:

1、武警總隊可以做到所屬轄區部隊全覆蓋,其負責範圍廣、任務重、人員編制大,尤其是兵力數量多達數萬人,這簡直就是解放軍一個集團軍的兵力了,所以其建制必須與其職能、兵力相匹配,那麼武警地方總隊至少是副軍級單位就不足為怪了。而消防和邊防總隊就不一樣了,其所轄兵力遠遠低於武警總隊,通常情況下兵力也夠不成軍級建制;而且任務較為單一。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屬於國家正規作戰力量,裝備有建制武器裝備。其主要任務:一是承擔固定目標執勤和城市武裝巡邏任務,保障國家(轄區)重要目標的安全;二是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維護國家(轄區)安全與社會穩定;三是支援國家(轄區)經濟建設和執行搶險救災任務。所以鑑於其承擔的任務及性質,武警總隊高於邊防/消防總隊一級就也說得通了。

3、地方武警總隊更為獨立,其幹部領導必須經過戰士提拔或由應屆大學生參加武警軍校考試,入學後完成3到5年學業,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提拔為幹部。而公安現役部隊(即武警消防、邊防、警衛部隊)的人員可由公安人員直接調任並授予武警警銜,並不需要一定由軍人出身。此外,一般而言公安部消防局統一領導各地的消防總隊、支隊,當地公安廳兼管;而各公安邊防總隊則隸屬公安部邊防管理局和屬地公安廳,也就說他們都是有專門的政府職能部門掛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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