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一市民舉報邪教活動首獲千元獎金

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歐陽智慧、程龍)6月21日,保康縣公安局民警來到歇馬鎮,將1000元獎金送到市民羅女士手中。這是繼保康縣防範辦出臺《群眾舉報邪教組織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以來,首次兌現有獎舉報邪教活動政策。

“隨手舉報身邊的邪教活動,千元獎金唾手可得!”2017年12月8日,保康警方對外發布通報,在全縣範圍內,市民發現邪教活動並舉報的,一經查實,立即進行獎勵。

兩週前,羅女士注意到,歇馬鎮村民馬某經常在村裡上門宣揚邪教理論,有時還有陌生人參與。這讓羅女士想到了在法制宣傳冊上看到的邪教組織活動特點。於是,她向當地派出所舉報。後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馬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同時根據此線索,治安查處另2名邪教違法人員。

據瞭解,保康縣出臺舉報邪教線索獎勵辦法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對群眾舉報邪教反宣品(傳單、不乾膠片、光盤、標語、橫幅等)地點的,依據範圍和數量,獎勵100元至1000元;舉報正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秘密串聯、傳教、聚會、印刷、散發反宣品等)的邪教分子,獎勵200元至1000元;協助公安機關將正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邪教分子現場抓獲的,獎勵1000元至2000元;其它舉報內容,經主管機構認定符合獎勵範圍的,視情予以獎勵。

辦法要求,接報單位及工作人員要對舉報人的信息嚴格保密,並依法保護舉報人的人身安全。辦法強調,獎勵由案發地公安機關提供證據,交縣防範辦確認獎勵範圍和金額,並在10個工作日之內兌現到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