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新型農民的原則:堅持農民教育的政府統籌原則

培養新型農民的原則:堅持農民教育的政府統籌原則

政府在農民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只有政府才能發揮宏觀調控作用,整合教育資源。我國有60多所農業大學、360多所農業專科學校和眾多的師範學校、職業學校,還有依託網絡技術的電大、各縣的中小學、民間辦學力量等,這些都是可以利用的教育資源和社會發展資源。我國又是一個有9億農民的發展中國家,一直肩負著“窮國辦大教育”的沉重負擔。在農村教育中,一方面經費短缺、設施陳舊、負債過多,另一方面又存在著嚴重的資源浪費和低效的運作。只有政府才能有效整合農村教育資源,發揮各種教育資源的比較優勢,充分利用各類教育資源多方位的文化、科技、教育輻射功能,挖掘這些資源的潛力,綜合利用,為農村教育服務,促進農村教育發展。第二,政府要根據我國各地農村實際情況,合理構建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相互溝通的農村教育框架體系。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初等、中等、高等職業教育相銜接,又與基礎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溝通,學歷教育和職業培訓並舉的體系框架,基本形成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相互溝通、協調發展的農村教育體系和網絡,也是政府必須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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