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國家有關部門早已對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屋銷售和廣告宣傳方面,作出了嚴格的規定,要求開發商必須在“五證”齊全的情況下,才能進行銷售。同時,要求開發商在賣房時,不得再拿“學區學位房”說事。
然而,禁令之下,仍有不少開放商將樓盤與名校、學位等“捆綁銷售”,超前收錢簽署認購協議。但在隨後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卻因落實不到位,從而引起大量的購房糾紛。
河南鄭州的趙玲(化名)女士等業主向《中國商報法治週刊》反映稱,她在認購了河南名門地產旗下項目“名門紫園”房源後,即遭遇上述情形並引發糾紛。
拿名校學位作噱頭推銷房源
“在名門紫園提前交款認購房子,業主子女不僅能獲得到名校就讀的名額,了卻家長讓孩子享受優質教育資源的最大心願,還能節省下一筆購房費用,未來預售證一辦下來,房子將會大幅增值。”
“名門紫園”開發商似乎摸清了消費者的心思,簡單的幾句宣傳語就勾起了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再加上項目銷售人員的激情鼓動,使不少本來抱著只是看一看再說的人像著了魔一樣,向開發商交款並簽訂了認購協議。
趙玲女士當時就是被鼓動購買的其中一員,對於潛在的風險,大家根本沒想那麼多。
趙女士稱,她是經人宣傳介紹,到“名門紫園”看房,後看中了該項目四期的一套房源,現場項目銷售人員宣稱,只要交了錢簽訂購房協議後,就能拿到鄭州某名校的學位,這令她激動興奮不已。
2016年7月間,她與開發商簽訂了認購協議。然而,之後的事情發展卻並非想象中的那樣簡單。趙女士稱,近兩年來,她就房子和學位問題與開發商銷售人員展開拉鋸式的商談,目前面臨的可能是房子和學位兩空的結局。她說,開發商稱要收回房子,退還她的購房款,外加近兩年的利息。
據趙女士介紹,開發商每年只有近100個學位的配額,有的業主在繳納認購房款後,學位名額按順序已被排序在了2024年之後。有的業主雖有意見,但房款已交,認購協議已籤,加之此時開發商態度強硬,業主們只能無奈接受現實。
趙女士稱,當初簽訂認購協議交款時,銷售人員並未向其展示樓盤預售證。
“五證”不全 開發商涉嫌違規售房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商銷售商品房,必須具備“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趙女士稱,她與“名門紫園”開發商簽署認購協議的日期為2016年7月,並稱當時未看到銷售人員向其展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5月29日下午,在中牟縣房管局開發科,經工作人員查證,“名門紫園”四期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發證日期顯示為2017年1月20日。
業內人士表示,以低價銷售的形式聚攏資金,是開發商急需資金週轉時慣用的一種做法。同時,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就公開對外銷售,不僅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開發商可能還會涉嫌非法集資或集資詐騙。
業內諸多事例也表明,“五證”不齊全的房屋多采用團購、認購、認籌、低價、預付等方式收取不等的預訂款,此類交易行為後期風險非常大,容易造成消費者房財兩空的局面。
名門地產副總裁稱,無證預售做法有錯,但河南都是這樣幹。
陳副總裁首先強調稱,趙玲女士等人是該公司的“問題客戶”。同時稱,期間至今,該公司以電子、書面等形式不間斷地與她們進行溝通聯繫催交餘款,但對方因過於託大和過於自信,拖延至今仍未解決。不過,該公司有誠意把此事處理好,願意為客戶保留房源,但學位則無法保證。
陳副總裁稱,名門地產一直致力於做成大品牌,該公司與鄭州某名校合作,投資建設校舍,校方每年給出100個學位配額。他同時坦陳,全款購買該公司房源者,先買先得學位,但學位名額有限,並非所有購房者均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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