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位奇女子,致书陛前,使国家废除了割鼻子、削膝盖等刑罚

古代一位奇女子,致书陛前,使国家废除了割鼻子、削膝盖等刑罚

墨刑、劓刑、刖刑、剕刑、宫刑等,有个共同的称谓叫“肉刑”,它的废除得益于一个女孩子。

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这是班固之赞诗,这个女孩子正是叫淳于缇萦,因她的一封上书,而促进了史上有名的汉文帝刑制改革。

墨刑即黥面,通俗的说就是在脸上盖个章,《水浒》林冲、宋江等曾受是刑;

劓刑,削掉鼻子;

刖刑,铲去膝盖;

剕刑,断单足或双足;

宫刑,男割鸡女缝阴……

反正都是誓将健康人人为地弄成几级伤残,阴损无比。

至夏商周而迄于西汉,在一千多年的漫长时光中,使无数或者罪有应当或受人诬陷的罪犯感到了耻辱——若真犯了大辟之罪,杀人偿命、叛国则诛就罢了,又何苦使人身心受损,阴刑辱之?

古代一位奇女子,致书陛前,使国家废除了割鼻子、削膝盖等刑罚

古代一位奇女子,致书陛前,使国家废除了割鼻子、削膝盖等刑罚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第四十五》:

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淳于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日:“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日:“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亦除肉刑法。

简述其事:淳于意受人控告,见五个女儿哭泣,心烦大骂:“可惜没生男孩子,致使事到临头都这么没用。”缇萦伤心,随父西去长安,上书一封直达陛前,说,“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续”,连给人悔过自新的机会都不留。她愿入身为官婢(没入官府作奴婢),以赎父罪。

汉文帝读之哀叹,怜悯她的孝心,便在这一年下旨废除了除宫刑之外的肉刑法。

这当然是一种法制的进步,也是人治的进步。

至于后来的五胡乱华,两脚羊及《水浒》中仍有黥面之刑,当然是人性的沦丧,另当别论。

古代一位奇女子,致书陛前,使国家废除了割鼻子、削膝盖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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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首诗是这样的:

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

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

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

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

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

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古代一位奇女子,致书陛前,使国家废除了割鼻子、削膝盖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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