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嚴!環保督察“回頭看”:決不讓“假整改”矇混過關!

第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6個督察組,陸續對河北、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河南等省(區)實施督察進駐,目前被督察地區已問責630人。

生態環境部通報,河南一家國有企業兩年來先後被當地環保部門下達整改督辦通知、停止違法行為決定等文書33份,但該企業對多次處罰無動於衷,直至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進駐,才下決心解決問題。

越來越嚴!環保督察“回頭看”:決不讓“假整改”矇混過關!

33張罰單為何難阻違法排汙?既有企業原因,也有失職瀆職問題。作為國有大型企業,本應成為環保表率,卻肆意違法排汙,以停產躲避督察,以審批流程過長為由逃避治汙改造。同時,當地的屬地責任落實不力、敷衍整改,放任企業以停產應對群眾投訴,而面對企業恢復生產且屢罰不改,沒有采取更進一步措施,在中央環保督察現場仍有基層領導幹部為企業“站臺”。

環境保護,“徒法不足以自行”。我們有比較完善的法律法規,有史上最嚴的《環境保護法》及三個“十條”。但是,違法行為不會因制度產生而自動消失。若大多制度不嚴格、法治不嚴密、執行不到位、懲處不得力,再嚴格的制度也會成為“擺設”、成為“沒有牙齒的老虎”。顯然,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不僅釋放了重典治亂、鐵規治汙、以零容忍態度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信號,也釋放了環保執法只能越往後越嚴格的強烈信號,釋放了嚴格用制度管權治吏、護藍增綠的強烈信號。

越來越嚴!環保督察“回頭看”:決不讓“假整改”矇混過關!

越往後越嚴厲,是環境保護的“新常態”。對企業來說,守法才是正道,才是最經濟、最安全、最明智的選擇;若敢違法排汙,敢與公眾改善環境的需求背道而馳,無論實力多麼雄厚,也一定受到法律嚴懲、付出沉重代價。

對各地各部門來說,抓環保不能靠應急,不能睜隻眼閉隻眼。“33張罰單難阻違法排汙”,折射了相關部門監管不力、執法不嚴、作用發揮不到位的問題。只有層層壓實責任,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追究,不搞變通、退讓和下不為例,才能讓制度成為剛性約束,擔負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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