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行為要扣分究竟是為了什麼?
督促駕駛員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
從而保障司機、乘客及行人的出行安全
分扣太多了咋辦?
不少記分較多的駕駛人,
開始動起了歪腦筋,
找“黃牛”買分行不行?
想得美!!!
這分不是你想買就能買
也不是別人想賣就能賣
買賣分數均屬於違法行為
一經查實將面臨拘留以及罰款等處罰
可就是有人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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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8日,在漣水車管所做“黃牛”的楊某某(男、漣水人)通過在淮陰區做“黃牛”的趙某(男、淮陰區人)獲取李某(女、陝西西安人)駕駛證信息後。楊某某在李某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李某的駕駛證在漣水車管所窗口給車號為蘇HEH**2的小型轎車處理違章,並用李某的駕駛證記9分。在事實查清後,於2017年10月14日,違法人楊某某、趙某被漣水縣公安局依法抓獲,並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八日並處伍佰元罰款的處罰。
相關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提供虛假信息、頂替交通違法行為人打單的“代扣分”違法行為,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之規定,以妨害執法秩序行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漣水交警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買賣駕駛證分,均屬違法行為,對參與駕駛證買分賣分違法行為的,警方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絕不手軟,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從嚴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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