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男子吸毒致幻 殺害好友後自首被判無期徒刑

今年是我國《禁毒法》實施十週年,第31個國際禁毒日也即將來臨。

今日,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去年6月以來瀘州兩級法院依法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情況,並公佈了7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吸毒致幻後故意殺害他人的案例。

泸州男子吸毒致幻 杀害好友后自首被判无期徒刑

2017年8月15日14時許,鄒某因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後產生殺害其好友王某某之念,隨後來到王某某住的賓館房間,待王某某洗澡出來,持獵刀捅刺王某某胸腹部、手臂等部位數刀後逃離現場。

本案由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鄒某吸毒致幻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並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鄒某系自首,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的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有悔罪表現,決定對其從輕處罰。判決被告人鄒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介紹,一年來,瀘州兩級法院共審結一審毒品案件293件341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30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99人,無期徒刑以上12人,重刑適用率達到32.6%,是所有犯罪類型中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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