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法》等重磅法規將要出臺,“老賴”現象有望得到根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召開5月份定時定主題新聞發佈會上,有關人士透露《信用法》、《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管理辦法》均已形成初稿,一旦這些法規得到實施,國民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老賴”現象有望得到根治。

《信用法》等重磅法規將要出臺,“老賴”現象有望得到根治

對付“老賴”聯合獎懲機制的範圍不斷擴大

已簽署的36個聯合獎懲備忘錄,在法院執行、稅收徵管、安全生產等多領域持續發佈更新“紅黑名單”,推進聯合獎懲措施落地見效。截至2018年4月底,全國法院累計公佈失信被執行人1054.2萬人次,累計限制購買飛機票1114.1萬人次,限制購買高鐵動車票425萬人次。市場監管總局累計吊銷市場主體1848萬戶,公佈經營異常名錄457萬戶、嚴重違法失信企業3.3萬戶。在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中,有近250萬人懾於信用懲戒主動履行義務。相關紅黑名單信息,已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開,在招投標、政府採購等過程中廣泛查詢使用。——其中1114.1萬人次購買飛機,不計算老賴多次購買飛機票,可以看出居然有千萬“老賴”不還錢,卻有錢做飛機——打擊“老賴”還需努力。

《信用法》等重磅法規將要出臺,“老賴”現象有望得到根治

現有法律法規打擊“老賴”力度不夠

“老賴”存在的根源在於“執行難”。在早期,我國經濟發展一般,經濟糾紛相對較少,對被執行人不及時履行或怠於履行的情況,一般採取的是罰款或司法拘留,拘留15天以下。如果是公司當“老賴”沒有相應法律規定,而且司法拘留不是刑事處罰。

2015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打擊力度。在“對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的基礎上,增加了“情節特別嚴重”和“單位犯罪”的條款:“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在此之後因“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獲刑的“老賴”較以往大大增加。

來自最高法的數據是,從2016年到2017年年底,全國法院共計新收執行案件近1400多萬件,執結1200多萬件。2016年以來,初步統計有超過7000多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個數據顯示尚有200多萬件執行沒有終結,僅有7000多人追究刑事責任(7000人還包括部分已經執行終結的),從比例來看,打擊力度仍然有提升空間。

《信用法》等重磅法規將要出臺,“老賴”現象有望得到根治

相信隨著法律法規的完善,互聯網的普及,對於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老賴”,未來將人人喊打,無處存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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