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盜墓不能父親和兒子一起,而是得舅舅和外甥組合?

我們都知道盜墓是違法的,而且盜墓就相當於是挖別人祖墳,可以說很缺德啊。可是自古以來,為了生活,為了利益,盜墓的人或組織數不勝數、層出不窮,有團伙組織去盜的,還有自己家裡人一起去的。可是在盜墓界也有很多的規則。

為什麼盜墓不能父親和兒子一起,而是得舅舅和外甥組合?

比如說雞叫鳴和燈滅後不能盜墓,盜墓本身就是違法的,不能讓別人知道的事情,只能在晚上進行,雞叫證明天亮了自然是不能再進行了;而以前沒有電燈,盜墓者去盜墓的時候會點根蠟燭,蠟燭燃盡以後,氧氣越來越少,就要儘早離開墓中了。

除了這些之外,盜墓界還有一個規定是舅甥組合盜墓。盜墓自然不可能是一個人去盜,需要找別人一起盜,可是盜墓危險大利益也大,事成之後得分錢,如果是外人,彼此很容易產生分歧甚至會互相謀害,可如果是親戚那這種可能就會降低一點。

為什麼盜墓不能父親和兒子一起,而是得舅舅和外甥組合?

但在古代,對於盜墓的管制是很嚴的,一旦被抓住就是砍頭,如果是父子被抓,那這個家就算了完了,而且墓中危險重重很難預料會發生什麼事,所以為了避免利益衝突和家破人亡的問題,舅甥組合盜墓是最好的辦法了。

而且,舅舅的舅又和救命的救是諧音,外甥的生與生命的生是諧音,不管是迷信還是真的,為了以防萬一,總想有個吉利的寓意,自然舅甥的組合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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